送交者: deadmeat 于 2006-5-14, 04:28:14:
回答: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们社会最大的正义 由 forcetower 于 2006-5-14, 04:08:08:
所以他们有理由去建立一个有利于社会安定的程序。假如这个程序没办法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的话,那么,只能采取一个最大利益最小损害的方案。如果你认为这个程序违法的话,是可以去起诉港府;但港府同样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让立法机构来立法/释法从而使这个程序合法化。
如果你有更好的方案可以提出来,不然我认为目前的这个居留权申请程序是最理想的方案。“把那些生于香港的香港人先赶出香港然后再由内地公安批准其有秩序的进入香港”的方案是一个比“让港人的内地子女一次过涌入香港”更糟糕的方案。
还有,大陆公安腐败是大陆的事,不能怪到港府头上。何老不是说了,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