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就是违法,寻找任何借口都是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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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forcetower 于 2006-5-14, 08:26:11:

回答: 当时的判决是因为当时没有释法 由 deadmeat 于 2006-5-14, 07:18:24:

违法就是违法,寻找任何借口都是徒劳的。维护社会稳定是政府职责,但倘若因此就可以违法的话,那将会导致许多危险的结果。比如,孝顺母亲是儿子的义务。母亲病了,儿子没钱治病,是否因此可以抢银行了?再比如,去知名杂志发文章是院士的职责,但是是否因此就允许院士瞟窃或造假尼?

虽然香港终审庭(之前你误以为香港高院,已被我纠正)管不了内地公安,但是当初内地公安的贪污腐败客观上成为整个入港程序的一个腐败环节。这就造成了香港人内地子女踢开腐败程序强行进入香港的正当性。终审庭的判决显然考量了这方面因
素。你只要翻一下当时香港报纸就能看到,此案之后,媒体大声呼吁港府从内地公安收回单程证审批权。接下来就有了公安部的审批规范。客观上说来,正是由於那些人敢於踢开腐败程序,才导致了程序的完善。

另外中央的“释法”,实际上就是修法,只是碍于面子而已。说“释法”,就是说,法律没错而是终审庭大法官对法律理解有误。可是,原基本法条文规定十分清楚,港人子女就是港人,没有任何模糊空间。那个“释法”在大谈立法意图的幌子下,明显推翻了原法律条文。倘若你是诚实的,就不难了解这一点。换句话说,在修法之后港府才不违法。这改变不了修法之前港府违法的事实。你发现你买的一双鞋小了,即便你在削脚之后鞋已不小,也改变不了当初确实鞋小了的事实。

至於100多万人涌入香港是不是造成动荡,这与我说的主题无关。多数人的利益并不等於就是社会正义。例如剥夺中国最富有的万分之一的人的一半财产用于希望过程,肯定符合多数人的利益,但这肯定违背社会正义。更何况,100万人涌入香港未必就会造成社会动荡。二战时期,昆明涌入的人口超过自身人口,当地经济突然出奇的繁荣。现在,纽约,东京等地每天都有数百万人涌入涌出,也未见到什么社会动荡。

你的问题我已在此一次性回答了。再有低级问题,就恕不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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