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skipper3 于 2006-3-05, 11:21:18:
回答: 要确定scope的话 由 吴礼 于 2006-3-05, 10:28:05:
政府主导的投资出这种事并不奇怪,产权不明,责权不清。虽然钱大多来自政府,但是陈作为企业领导,只对董事会负责,只要董事会不和他过不去,别人拿他没办法。而董事会成员怎样对政府负责又没有像样明确的行政机制,院士们虽然为政府工作,但他们不是公司雇员,如果又不拿董事津贴,有什么理由要他们为这件事承担责任?
对于陈,现在什么事都往他身上推,这样做很容易,但是事实到底是什么谁知道。这样的假冒显然是管理层的决定,我很难想象他一个人就有这个胆子干这样干。从个人角度看,我觉得也没必要对他搞道德审判,他做了一个错误的判断,我想他是承担了大风险也希望有大回报(没准他他认为那片片差两月就可以弄出来)。
只要政府还在直接主导这种高风险而且公众对投资回报的预期有极高的商业投资,这样的事情就永远不会避免。发达国家早就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的做法一般是只投资早期可行性商业研究,这个阶段的投资规模小,回报预期也低,企业经理压力不大。第二第三轮投资一般都由私营机构主导,政府扶持主要体现在研发活动补贴和税收优惠上。
靠私营主导这样大型创新研发现在中土还没到时候,但是这些事又是政府优先要做的不能等。研发补贴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很难做到准确公平,特别是在国内目前的环境下。所以我看要么政府不强调研发成果的商业价值,要么降低投资回报预期,但是就从这个坛子发言看,这两个选项都不能被公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