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吴礼 于 2006-5-22, 18:24:25:
回答: 黄士昂事件的擦边球 由 littlebird 于 2006-5-22, 10:03:11:
好像“体制内”调查也是不了了之,最后的处理就是Nature上更正。揭发者不甘心,才捅到媒体。
不知道黄的内部“书面报告”中有没有叙述这个“造假事件”。但是在给新雨丝的信中,我能理解他不提这一事件的原因。因为这个事件涉及到其他人,而黄当时只是一个助手级人物。他现在能做的只是重复有正式结论的信息。
那么黄是否应该把这篇文章列入简历?按照黄的说法,文中没有撤回的部分也是有学术价值的,并被多次引用。那么这篇文章还是应该算他的成果。而且按照黄的说法,他的做法也是按照国际惯例。但是,如果开始就不包括被撤回的部分,这篇文章是不是能被Nature接受?如果不能,那么从诚实的角度说似乎不应该列入。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简历也是一个记录。既然有的事,就不能随便不计。假如黄不列这篇文章以及更正,也许有人说他要隐瞒这个不光彩的纪录呢。
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