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的"物理定律应写成协变形式,即在某种坐标系变换下保持同样形式的数学方程. 反过来说,就是对"高级的"物理定律,不同的参照系是平权的, ---同样形式的物理定律在各系都同样地成立.
这是<相对论导引>上说的. 民科一下:
物理定律---坐标变换法则--参考系变换, 应是能协调的.
如牛顿定律只适用与在惯性系条件下,与伽利略坐标变换法则协调;
但麦克斯维电磁方程组, 直接与洛伦兹变换协调, 而不能与伽利略变换法协调.
爱因斯坦的办法是, 修改牛顿定律, 把它们写成洛伦兹变换下的能保持协变的形式.
(也许有人想到修改电磁学方程以适应伽利略变换,但在实验上和理论上都没有成功)
广义相对论则试图把包含引力作用和电磁作用的物理定律, 写成与是否是惯性系无关的协变形式. 假设时空局部都遵守洛伦兹四维变换, 但整体时空可以是四维弯曲时空. 新的引力场方程和麦克斯维方程在任何参考系下(不局限于惯性系)都保持同样的数学形式(被写成了协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