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遗忘不好,容易造成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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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桂铭 于 2006-4-14, 03:19:40:

回答: 抱歉,我确实“选择性地遗忘了”创新之处第5点, 由 Yush 于 2006-4-14, 01:10:16:

我“选择性地遗忘了”第5点,是因为你的反驳实在不够好。

你所针对的是司教授的质疑:“500 mm^3……不可能引起动物死亡……为何不继续观察而要将动物处死呢?”

你回答:“研究者可以认为继续观察已经没有意义,而将这样的动物处死”

在肿瘤本身不引起动物死亡的前提下,继续观察肯定有意义。

#观察目的何在?肿瘤到底能长多大,还是老鼠如何死?

比如样本数多则统计可信度就高。

#就几只老鼠几个肿瘤,样本如何可以增多?

又如,如果对照组的老鼠不提前处死,该组的肿瘤平均生长速度可能就不会象图上那样看起来慢得令人生疑,逼得魏院士弄出个神奇的佐剂来解释。(魏院士一开始就该用“提前处死”来解释对照组生长速度慢,你也该用这一点来反驳司履生的第5点。不过,这样一来魏的实验方法就有不够完善的问题了。但总比数据造假好。)

#老鼠的肿瘤平均生长速度跟提不提前处死有关?魏院士并不是用“提前处死”来解释对照组生长速度慢的。不要误导。

随后你又指出:“魏并没有说肿瘤过大引起动物死亡,而是主动处死。”并得出“司履生理解错误”的结论。可是,司履生的质疑分明是“为什么处死”嘛。

#你忘记了司说过的“这样大小的肿瘤是绝对不可能引起动物死亡的”的话了。

另外,关于第2点,你的回答与第5点一样,认为“继续观察已经没有意义”。但你进一步“从动物实验道德出发”得到“司履生看来没有接受过动物实验道德方面的训练”。这个结论实在是牵强。500 mm^3(或直径1cm)作为符合动物实验道德的规定大小是不是太小了?而且,如果500mm^3(或某个规定大小)就要处死才符合动物实验道德,那么,那些得到4000mm^3-6000mm^3以上(或超过某个规定大小)实验数据的人岂不成希特勒了?

#你可以问问你周围做肿瘤的人,是否有我说的那样的动物实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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