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果不受理,原告就可以说他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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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说了白说 于 2007-03-09, 13:43:12:

回答: 两码事 由 eddie 于 2007-03-09, 12:37:48:

造假和侵权是两码事。判案要有直接的证据。质疑的声音再大也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但有可能影响法官的判断。现在对他来说,侵权的证据可能更充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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