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也仔细看我的原文(兼答另一关于使用双重标准的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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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找爱的小狐狸 于 2006-11-17, 13:48:25:

回答: 如果对一本面向大众的作品居然要读几遍、常查字典才能理解原文的意思, 由 方舟子 于 2006-11-17, 12:28:55:

看来还是没有练到家,做不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呢。
算了,既然都破了例,既然已经跳出来找砸了,被人砸我还能说什么呢。

先还是要道歉兼认错,看到方先生在另一外的跟贴里说我把您的原文引错了。既然我引错了,那么对不起,根据错误引用的批评也不能生效。

不过。我引错了方先生的原文看来是很值得原谅的,因为不认真读人家写的文字就乱说好象是这里所有人的通病呢。我这里说的是看这本小说就要时时查字典了吗?我好象只是说要保证做到“信”除了要培养好的阅读能力之外还需要借助工具书的帮助吧。这样说也错了?

我都说了,在新语丝我确实学到了我列出的那三点,(那个好象也只是对自己学习心得的总结,没有涉及到要教别人怎样做人吧?我说了请大家跟着我这样做的话了吗?为什么我在自己这里的显示屏上都看不到这样的字眼,是方先生的显示屏特别厉害吗?)所以,在我自己在做翻译的时候,碰到我不明白的地方我一定会想办法弄明白,而不是不懂装懂。注意噢,我说的是做翻译的时候,而不是阅读的时候,这两者有区别的吧?阅读了解大意就行了,尤其是看小说,知道故事情节也就很行了,最多偶尔看到精彩的地方兴奋一下也就够了,但是翻译就不一样了。如果s 要像方先生的爱将某李半瓶醋先生(还要注意一下,他才是那个翻译专业人士噢,我不是翻译专业人士,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英语专业毕业生)那样,边读边译,至少我还看得懂字典,弄得清基本句子成分,分得清一个单词在上下文中的词性,不会把这里的veteran译成老兵。究竟谁才是需要您“不以为然”的“翻译专业人士”,请方先生看看清楚再说。

我之所以说某李半瓶醋是方先生的爱将,仅仅只是我根据看到的贴子做的推断。方先生完全可以说我是望文生义或是妄加推测。只是,我不过讲了一个做翻译的基本常识,那就是搞不清楚的地方不能胡乱推测,一定要借助各种方法把它弄明白,就引得方先生来对我的英文阅读能力进行贬低,要对“翻译专业人士”“不以为然”起来,而对于李半瓶醋的“老兵“低级错误(只要这里搞清楚veteran是用做修饰bores的,看它的形容词词性的解释就不会犯错了,所以我将之归为低级错误)却只是轻描淡写地加一个按,还将他算做英语水平不错的,就可以知道到底谁是使用双重标准的人了吧。

对于说我的帖子教别人怎样做人,我已经回答过了,我自认确实没有这个资格,我也阅历不深,很容易受影响,还敢教人怎样做?还有就是说我炫耀了我的专业资格。我好象没有说过我有什么翻译的专业资格吧。我说了:我不是靠翻译吃饭的人,只不过零星做些翻译,嫌些外快而且。只是因为有人说谈论翻译“宜懂得比较历史与现实”所以我也说了一下我中学上的是外国语学校,大学学得是English Language and Literature专业,有过一些做英汉互译的经历而已。这也叫做炫耀,那李半瓶醋先生该叫什么呢?我是个笨人,英文不好之外中文也不咋地,哪位大牛帮我找个确切的词?要说我还想叫人做翻译,那我就更不敢了。我要真是一大拿,我还至于为一篇英译汉就暴走失眠?我向李半瓶醋们似的编就是了。我说的,都是上过翻译课程的人(不管是英语专业还是非英语专业的)都知道的常识,只是怕有人不知道这些常识,多嘴一句而已。这如果叫做教人做翻译,那看来需要补充常识的人还不在少数咧。

还有说到技术含量,方先生的话很是确切。既然是面向大众的一本小说,对它不同版本翻译进行评论确实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我只不过是用我受的十年英语训练中学会的常识和基本阅读理解能力在进行分析。至于我的阅读理解能力是不是很差,请方先生不要拿英美大众的一般阅读能力说事。请举例说明,我对评论过的那英文原文有什么理解错误的地方。据我所知道的美国大众的阅读能力也有个下限在相当于X-men,Superman,Playboy之类的水准的那里。

再至于,我说到这些翻译的基本准则,如果有错,还是希望被砸,我想这里的高手大有人在,我就不班门弄斧了。

好了,我已经失眠一整夜了,现在准备去睡觉,之后就真的是不还手了。

最后再讲一句题外的话,有一个跟贴说在这里我做不到让人错了承认错,我再次申明我没有一点要别人也这样做的意思,我做错的地方我自己承认再改正就得了。我不过只想做只狐狸,还没有到狐狸精那么有法力的地步。别人想怎样,随便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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