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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找爱的小狐狸 于 2006-11-17, 18:21:48:

回答: 你翻译的难道是晦涩的学术著作或古代著作不成? 由 方舟子 于 2006-11-17, 14:48:50:

为了不变成新语丝里最罗嗦的人,只想说几句。

1、方先生说:“我说的面向大众的作品,指的是面向普通读者的一般读物,比如小说、科普、普及性著作,而不是学术著作。你读这种普及性著作还只能读个大意?”我想让方先生先指出来我在哪里说过我读这些普及性著作只能读个大意?要读几遍才能知道原意了?我只大概看看,了解大意就行了,和我只能读懂个大意,要读几遍才能明白根本就是两回事。一个是我不想追究细节,一个是我能力不够、读不懂,请您不要这样偷换概念。再有,用中文小说说事是不公平的,我们现在讲的是英语的阅读能力,中文是我的母语,这种阅读能力是不一样。退一万步说,您要是让叫我翻个武侠小说啥的,我可能还真得翻翻字典,看看参考书,有些东西的中文我还真不一定拿的准。您当然可以笑话我的中文能力,但我只是比较谨慎,对于我没有完全把握的东西,我不会瞎说。这已经不是语言能力的问题,而是翻译时的态度问题了。

2、我想我说的很明白,读懂一句话和把它优美地、甚至只是准确地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在阅读的时候,不管看的是中文小说还是英文小说,我总是会有些单词(汉字)看不太明白,我的阅读习惯是只主要不影响我对整句话进行理解,就先跳过去,也许您的词汇量极广,不会有这种问题,但是我相信大部分的普通读者也就跟我一样,跳过去再说。但是翻译的时候,您能这样吗?如果您觉得可以,那我也不用在这跟您白话了,您也就一李半瓶醋的水准。再退一步说,如果您以为自己读懂了的东西翻译的时候就可以不用追究细节,翻出来读者就能看得明白,看着舒服?这个就有点外行了。就拿您翻的《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一句话来跟您较个劲。
原文是“but we've always been unusually communicative in a reserved way,”,您的翻译是:“但是我们一直就是很不寻常地以不把话说透的方式进行沟通的,”不说长句不长句问题,那属于个人翻译风格,有人就是喜欢用英文的句式来讲中文我也没辙。您觉得这句话读起来通顺吗?您觉得这是一句面对普通读者的中文吗?您觉得您翻译的时候把握了原意吗?您觉着把“unusually communicative”翻译成“很不寻常地”“进行沟通的”是很贴切的翻法吗?(我省掉了“以不把话说透的方式”,因为它对应是“in a reserved way”,与这里关系不大。)如果您觉得您对communicatve的意思理解的很全面,我建议您再查一次字典,就是查英汉的也没有关系。看看communicative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再去看看巫先生的译文,看看您二位除了在句式上还有什么差距吧。

3、我做的是什么方面的翻译,其实与评价《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方译和巫译没有太大关系。但方先生一定要抓着这点不放,无非是想说我的英文阅读理解能力及翻译的功夫还不到家,不足以来对他的翻译指手划脚。我想说的是,我学习英语很多年了,虽然我有点笨,有点懒,(还非常地罗嗦),就我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来看,一个外语学习者说自己的外语跟自己的母语一样好,这个人要不是像方先生这样的天才,要不就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疯子。而且到目前为止,您没有说过我对我评价过的英文原文有什么理解上的错误,这至少说明我看明白了那段话,是不是看了很多遍才明白是另外一回事,我已经在前面讨论过了。快速的理解和全面的理解原本就是两回事,而在进行笔头翻译的时候,全面的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4、我本来跳出没想教训谁来着,我只是想对一部美国著名小说的汉译本发表一点自己的看法。一定要针对方先生您,其实倒不是您的翻译就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除了真的很像大学英语精读课的课后翻译作业,紧扣每一个语法点以外。我想说明的只是,翻译并不像某李半瓶醋想证明,您在帮着证明的那样简单,尤其是文学翻译。而且不论您翻的是普及性著作还是学术著作,一个严谨的翻译态度是很重要的,不论您的英文已经到达什么样的境界,就我知道的很多老一辈翻译家的成名,并不仅仅是像方先生以为的那样“乃是中文的功底好,译笔优雅,却未必是外文的功底好。”,而且也没有谁“只要翻译一篇文字,就能当得起翻译家之称”(也得看看人家“那篇文字”是什么吧,杨、戴他们倾毕生之力,要按方先生的说法,也不过就是靠一篇《红楼梦》出的名),他们的外文功底到底好不好,他们的翻译水平到底有多高,这个公道自在人心。但他们对一句话,甚至一个词的推敲,他们对自己作品不厌其烦的修改,才是我们今天这些做翻译的人不能企及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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