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能赞同方先生在酸葡萄事件中关于第二作者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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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aemonself 于 November 10, 2004 14:08:53:

我想方先生有点先入为主了。像这种两个作者的文章,断不能因为通讯作者在前,就说成“第二作者实际上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第一作者。“其实更多的时候不过是boss提携不上进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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