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夏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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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羽矢 于 2011-02-18, 00:30:49:

回答: 简体: 由 羽矢 于 2011-02-18, 00:23:18:

http://meetboss.com/space.php?uid=37321&do=blog&id=34594
http://t.sina.com.cn/xiajiantong
申明二:2、 有人蓄意造谣编写关于我的“故事”并隐蔽发贴,利用微博上童鞋们善良心理进行恶意引导和人生攻击,我除了表示极大的无奈、愤慨,也求助于律师保留追诉法律的权利。我和刘聪因趣不同分手因志不同而不共事,我坚信我的所作所为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别人,也对得起作为一个人和一个男人的担当。
2月16日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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