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有个缘故,对强奸罪的防卫致死不属于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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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葛观 于 2006-1-04, 20:22:37:

回答: 张法官还是问题大大。未成年人受到了暴力侵害/伤害(身和心),乃至 由 笑笑 于 2006-1-04, 19:58:44:

对伤害行为的防卫致死就很可能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也是犯罪。肖的行为按中国
刑法不算犯罪,最多是受“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的流氓行为。对这样的行为“防卫”
致死,当然是犯罪。严格说来,还是重犯。

张法官能从轻判决,是领会了法律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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