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善解人意理解为当场就意识到法官对庭审的导向, 或者就可以及时补上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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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inor 于 2007-07-05, 02:00:04:

回答: 中国法官敢乱判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中国人当中有太多你这种“善解人意”的人 由 方舟子 于 2007-07-05, 01:01:35:

也不用现在再申请再审了.

你归纳的判决逻辑很好:简单地说,其判决逻辑是:1宣扬“八卦宇宙论”是欺世盗名,但是2这是刘子华的亲属干的,3不是刘子华本人干的,4所以我说刘子华欺世盗名就是损害了刘子华的名誉权,5 就必须向欺世盗名的刘子华亲属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失。
1是庭审明确的, 是肯定了你的批评的一个重点,不少人还是对此觉得鼓舞的;
2庭审也明确了刘子华的亲属干了欺世盗名的活,也是肯定了你的批评的一个重点,不少人也是对此觉得鼓舞的;
3庭审说未能证明,或者法官故意不提醒,那自然只能无罪推断如此,这是申请再审的关键.
我已经说了,打假科普官司有理也要先亏三分,更不能指望法庭来提醒被告该怎么为自己辩护.
基于以上3点,可以推出4.
而对于5,新到的一些论断有失片面,当然你有选择刊登的权利. 不过还是提出我的看法.
鹏归的“恶意”一词已经回复了他的帖子.
Enlighten说的很好,只是不知道他说的问题在哪儿.甲的祖上有一古董,乙打碎了,法庭判决乙自然是要赔给甲而不是甲的祖上;甲自己去打碎了,屁事没有,不是公诉罪没有法院会来管.当然乙如果证明这古董是假的,没有任何价值,自然也不需要赔偿了.
筋斗云说诽谤案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在这一庭审中,你是原告呀.他的例子也不通,理由类上一个.儿子批老子,自己是权利和责任的承担者,旁人批那旁人就负责任,儿子享受权利.
我以为你并不需要这一类似是而非的摇旗呐喊来状声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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