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元江 于 2006-2-25, 22:04:15:
回答: 替辛先生答鹏归 由 F107 于 2006-2-25, 21:18:03:
辛先生在文中称
"3)何先生用他引进的所谓科学比较指标,得出结论认为中美两国煤矿百万
工时死亡率相差41%,是在同一量级上,是可以接受的。不知这同一量级是根据
什么科学原理定的?或许是根据理论物理科学原理,或社会科学原理定的?又是
根据什么原则确定它是可接受的量级差别水平?我认为,这种科学比较是不适合
对煤矿安全进行评价的,其结论更是不可接受的,它慰藉不了我们对矿难的悲愤
情感。"
不知道什么样的结论才能慰藉“我们对矿难的悲愤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