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当然只能叫他骗子。不能因为法官枉法,骗子就不是骗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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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apple 于 2006-11-23, 18:23:09:

我想方舟子在打假的时候是实事求是、符合法律的,他根本没有顾虑可能引起的恶意诉讼官司及其输赢。如果太多地考虑了这些东西,方舟子可能也就不会去打假了。打假对他有什么好处?有这时间多写点儿书还能赚钱呢。

不过,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比想象的要糟糕的多,骗子横行、司法腐败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我不禁有一个疑问:方舟子的打假除了大量知识分子的衷心拥护以外,的到底能得到多少社会话语和权力把持者的支持?看现在的态势,我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担心:方舟子的打假会不会导致目前腐败的司法机构对方舟子的全面封杀?甚至扩大到更多的机构、更大的范围的封杀?最终导致方舟子的任何对现实问题的打假都可能招致恶意诉讼,从而导致事实上无法打假?

如果是那样,方舟子是不是只能有两个选择:1,呆在美国继续打假,2,不再打假或擦边球式打假?否则必须以较为充足资金以应对官司?

我现在担心魏于全会不会也在酝酿一场官司。

另外我想问问大家:如果没有“欺世盗名”之类的字眼,刘子华官司会不会输?这可能是讨论这个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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