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师傅是明白人,知道这不过是个“解释权”。但是,还有个判断权“。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11-23, 19:27:37:

回答: 类比失当。 由 JFF 于 2006-11-23, 19:06:06:

而且这个权并不在自家手里。

”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个好句子。也就是讲,是否是事实可以不重要。要紧的是这个”正当理由“的正当性要强于对手。就好比是同样是老K,那就比花色了。草花K就不够档次了。

问题不在于广告是否骗人。而在于有没有人因为这样的广告的”误导“、”欺骗“而入校;原本有能力上别的大学,因为西翻的”虚伪“宣传而放弃了别的选择,选了西翻,从而造成了损失的?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