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lll 于 2006-7-04, 22:05:03:
回答: 您老张眼睛了没?? 由 newphd 于 2006-7-04, 10:39:29:
我是说过“如果......那么就是违法”,这你也理解不了?
真奇怪你是怎么进入“我们大学”的。
泛泛地谈论法律法规当然谁都可以谈了(否则还怎么普法),比如说“偷窃是一种犯罪”“制售毒品是一种犯罪”“如果你怎样怎样你就犯罪了”,可是断言某真实具体的人和事是犯罪就应该慎重了,尤其是你未必了解全部隐情时,尤其是立论要求严谨时,比如西安退休教授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