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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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吴礼 于 2005-5-28, 08:34:05:

回答: Chase down 美国“间谍” 由 moonighter 于 2005-5-27, 19:30:23:

你把demo给大公司时有没有NDA?如果有,他们不能用demo拿到了订单却把你们公司踢开。
你们和大公司商谈合并时有没有合同,规定在商谈期间他们不可以雇用你们公司的关键职员?
如果以上是有,可以以公司名义告那家大公司。如果没有,可以以股东名义告你们公司参与的人失职。但是如果股东会不支持,就比较难办。
我不是法律专家,只是看没有人回答,来瞎支一招。你可以再贴到读书论坛试试。那里的hunhunsheng还有些法律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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