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律师为例:无私的追求正义只能是临时的,有私的追求正义才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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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luesea 于 2011-03-26, 16:58:41:

什么是正义,在我看来正义不是高高在上的超越人性的,其本身就应该符合人性需求的。简单的说,正义就是让人在社会中活得更好。抛离这点或者否认这点的,基本就是宗教和某些极端主义的神经病。

人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认识改造社会才是唯一正确的办法。当然我们并不否认有些人无私的为社会做贡献,但我认为这种无私应该仅仅是临时的,被迫的。但如果说完全无私的贡献才叫是正义,那要么就是逼人放弃寻求正义,要么就是让人在寻求正义之路上发疯。

我们那彭剑律师为了三鹿奶粉受害者打官司来说,他的这个行为是无私的。但我们认为这是被迫的。如果换到美国,可以打这么大的官司,搞一个这么大的集团,这个律师肯定得名利双收。收益比最早买了微软公司股票还赚得多得多。

当然美国司法也未必那么好,有时候为受害人伸张法律权利也很困难。我要说的是,可以让律师为受害人声张正义而名利双收,让其他人知道这才是正道的社会体制,比要人默默无私奉献才帮助受害人的社会体制要好得多。

因为前者有私利,有人性,更好的维护了正义。再比如老方打假,我们就是希望老方可以因此而名利双收,看见他的稿费比别人高而开心。科普也是老方的谋生手段,但相当正义。如果打假也能成为他另一种谋生手段,我们认为更体现社会正义,比他现在只能无私的打假要更能体现社会正义得多。

因为正义是属于人性的,人性不应该屈从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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