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没空,刚刚来看了些帖子。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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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ldMountains 于 2010-10-11, 02:57:56:

这个案子,我从一开始就怀疑所谓破案不是百分之百真实。这里有“做”的成份。我屡次试图说明,被不少人用辱骂压制着。我不在意辱骂,我在意的是,我没有更多能力去说服别人,很frustrated。我完全凭一点有限的公开资料分析出一点简单的直截了当的怀疑,这实在不够份量去说服别人。如果别人也愿意按这个思路去想,也许群策群力能挖出更多的东西。可惜没人愿意走这个思路。

从公开的资料我不怀疑方舟子是肖传国策划打的。但我怀疑方玄昌到底是不是肖传国策划打的。

我知道,从法庭供述看,肖帮几个人确实提到袭击方玄昌的一些细节。这些都是不利于我的怀疑的证据。但我们就暂时忽略这些,先往下想想。

首先,我认同方舟子自己的判断,肖所策划的是谋杀。(当然这个认同不重要;对于后面要说的话,“肖所策划的是谋杀”只是一个假设。)

那么,一个人要解决自己的深仇大恨,会先拿对方的次一级的人物开刀“试一试”吗?何况肖方结仇至少从2005年算起吧,方玄昌不过2009年才加入,论被仇恨程度,恐怕还要排在彭剑后面。我不知道别人怎样看,我觉得这不是一个要报仇杀人的人的逻辑。

如果肖行凶不仅是因为报仇,而且是因为要阻止方、彭、方组织的病患对肖起诉索赔。那么彭剑和方玄昌谁是更需要被阻止的?难道不是一直致力搜集组织证据的彭么?方玄昌当然也积极参加搜集证据,但他主要是处于媒体那一环。媒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当是证人和证据。彭剑才是致力于搜集所有证据的更重要的人物。如果证据准备到十分充足,法院受理乃至判赢成算很大,即使除掉或吓倒方玄昌,未必就能保证《财经》不继续参与,即使《财经》被吓倒,未必就没有别的媒体接过接力棒。尤其重要的是,不能阻止彭剑继续搜集证据。所以从阻止的角度,我也看不出肖有理由选定方玄昌先下手。

警方抓获的嫌疑人的口供和凶器均与方玄昌的陈述有明显出入。方玄昌陈述的是被伏击,地点也不算僻静(出租车在不远处经过;即使是深夜,出租车司机也可以大体看清发生了什么)。凶嫌供述的则是乘公共汽车尾随至僻静地点。凶嫌供述的出入,伏击还是尾随,并不影响其罪行情节轻重,所以凶嫌没有理由在这个细节上撒谎。警方查到的凶器是铁管,报告袭击方玄昌的凶器是和袭击方舟子一样的铁管。而方玄昌一直说是钢筋。方与凶犯搏斗多时,不可能把铁管错看成钢筋。两个陈述必有一假。而这种出入,对于凶嫌来说,也没有情节轻重的不同,没有理由撒谎。

有理由撒谎的是谁?是不得不破案的人。

破案定案,并不依赖找到凶器证据。凶嫌供述钢筋而不是铁管,并不会增加犯罪情节。凶嫌如果供述随意丢弃了钢筋,这两根普通的破玩艺不能再找到,也并不会加重情节。警方找不到钢筋,并不导致不能定案。那么为什么要无视方玄昌的一再陈述,破案前和破案后的一致陈述,无视那两根钢筋,非要说是铁管呢?如果用“做”的角度来理解,就很好理解了。要“做”成像模像样么!你看,凶器都一致,嫌犯供认不讳,两案就是一案么!

袭击方舟子,大白天,有录像,有目击者。袭击方玄昌,深夜,没有足够清楚的录像和足够近距离的目击者。怎样定两案凶嫌是同一嫌?口供。而现在口供中有不可解释的事实出入。

我认为,方玄昌案凶犯很可能另有其人。

为了彰显逻辑,我反向提出过逆否命题,如果相信肖是打方玄昌和方舟子的同一个凶手,那么按照先玄昌后舟子的次序,就不得不相信肖没有杀人动机,而是确实要“教训教训”二方。当然这个“教训”是要致残的程度,而不是鼻青脸肿。因为从作案者角度考虑,他们并不能事先假定,一旦方玄昌案付诸行动,无论谋杀成功还是谋杀不成功,媒体曝光之后他们还有足够的安全继续大模大样按部就班地蹲点寻机谋杀方舟子,在同一个城市。

实际上,凶嫌并不是像有些人解释的那样,袭击了方玄昌之后观望风色,迟迟不见警方动静之后便胆子大了,接着干方舟子。事实是,据说同一个凶嫌在方舟子家附近一直蹲点好几个月。凶嫌好像是两案同步进行!

那么,如果凶嫌实际上并不涉方玄昌案,他们有什么动机承认做了两案呢?如果打手有被苦打成招的可能,肖大教授也会么?也有捱皮肉筋骨痛楚的可能性么?对他苦打成招有用么?他不会翻供么?

我们可以“狂想”一下,“妄想”一下。没有任何证据,确实是狂想妄想。但狂想妄想一下,有一丁点启发也说不定。

假定警方说,你打方舟子是铁案了,左右你辩不赢,何不一并承认你也打方玄昌了呢?我们可以结案,交换是给你们都轻判,罪名就是寻衅滋事。你们怕到时候不兑现?这种社会高关注度的案子我们没法包住,没法阻止你们当庭翻供。现在连方玄昌定的都是轻微伤,加上一个案子,仍然可以放在寻衅滋事范围内。你们权衡,是听我们的呢,还是不听。

(方玄昌案子两个月没破,伤情竟然也是方舟子案子破了之后才定的,还定个轻微伤。如果这个轻微伤是方舟子被袭击之前定的,我就没有理由认为这个定法从动机上有问题了。但现在是之后定的。)

警方提供的肖传国供述视频,神定气闲,轻描淡写。我指出过,按照中国官方控制舆论的惯例,放出来的东西一定是被官方认可的东西。现在看果不其然。

视频中,肖提到对“第一个人”是打得重了点。为什么他对警方不说“方玄昌”而说“第一个人”?他有没有可能是有意回避、留一手?为什么涉及方玄昌的地方只有那么一点点?为什么关于方玄昌的那一点点在CCTV的报道中完全剪去了?方舟子案告破,罪嫌认罪,那么方玄昌案呢,到底怎样?为什么CCTV要剪掉这个连带的案情?是警方的意思吗?警方当时会不会也是留有余地?

肖看到CCTV报道果然出来了,警方看来不会耍我,吃了定心丸。

纯属狂想妄想。

假如你是一个侦探,当你有上述疑点时,会排除这个可能性不去想么?

我知道人们不愿这样去质疑。一旦这种质疑变成“谣言”,变成舆论压力,警方的破了案被公众怀疑成没破案、假破案,会不会导致肖帮无法被审判定案?

现在,审定了,我爱怎么质疑就怎么质疑了吧?投鼠不必忌器了吧?

还有,最后一点,到现在我也搞不清楚,康拥军的角色到底是怎们回事。关于康,我倒是没有任何狂想妄想的起点:为什么历次报道直到宣判都不指明康扮演的角色。他望风?不是许立春蹲点的吗?在方玄昌案中有没有他呢?好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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