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这里讨论几天了。大家都不回避,你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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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10-09-26, 21:24:40:

回答: 你看不懂我再说一遍:刑事案件的讨论要避开受害者和嫌疑者 由 HHS 于 2010-09-26, 21:21:52:

你以为你的话会对法院判决产生丝毫影响?我觉得他们没时间来看你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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