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的这个伎俩无非是:捕风捉影,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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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huang 于 2010-02-08, 05:47:09:

回答: 我查了一下,发现韩寒并不像LZ所言仅仅是摆个POSE,他也有指名道姓的揭露和批判。 由 脆弱 于 2010-02-08, 01:25:17:

和南方报道何作庥说谁叫你生在中国一样,
引用:
华漕镇副镇长高宝金说:你跟政府对抗,那肯定触犯了法律,那肯定要处理的。

其实韩文章中炒的是三天前央视“经济半小时”的冷饭。央视的倾向性非常明显

引用:
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像潘蓉这样的业主拿着《物权法》却扛不过《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挡不住强制拆迁的车轮?孙宪忠为我们揭开了一个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在这场法律和法规之争的背后,隐藏着一场利益之争,面对靠土地来增加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势单力薄的老百姓拿的《物权法》实际上是一个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弹,没有任何威力。潘蓉夫妇面对强制拆迁采用了一些违法违规的暴力手段,有关部门也对她们进行了相应处罚,但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他们的无奈。几千年前,孟子就说过:“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这是一个重要的治国思想,国家管理者必须让百姓拥有稳定的产业和收入,这样百姓才会有稳定不变的思想,从而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才能富强。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应该保护国家和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不仅需要我们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更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相互配合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立法、司法体制,只有公民财产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市场经济才可能有持续健康的发展动力,中国经济才能有长远未来。

http://space.tv.cctv.com/act/article.jsp?articleId=ARTI1258947173850485&nowpage=4

里面央视说的那些补偿数据都是错的,真实情况是除了巨额现金补偿之外,又补给他们3套房子,估计总计3,4百万吧。
不要被那个女的说的骗了:“潘蓉:“你不能把我那只羊牵走了,然后拿一只鸡来跟我说”。那是农村宅基地,她两口子是外国人,无法继承的,到时候要被村委会收走的。如果按照现行的规定来算,他那房子的市场价格减去违章建筑的罚款还能有多少,你自己可以算算。
央视那档节目那一个月非常邪门,先是早些时候直接造谣给医闹站台--就是熊卓为的案子,然后出了这个非常偏向于拆闹的节目。
中国城市建设中,侵犯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边远地区,或者经济不发达地区可能非常常见,或许值得严重关注,但是至少这一例不是,这样的误导,只会适得其反。当然,事情的真像韩寒们和央视不会放在心上,更不会有纠正,道歉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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