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个文章似乎更可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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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文傻爱科学 于 2010-05-20, 21:02:54:

《钱文忠们的第三个重大胡说》
渚????浜?

《周礼》中有这样一句众所周知的话:“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对于“刑不上大夫”,《中华大词典》的解释是:“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贵族享受的特权之一”。具体地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罪犯,“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大意是说,对大夫以上的贵族罪犯,不予以捆绑牵系,不带枷锁,不加以拳脚、扭打按压;对其死刑犯的处决,不公诸于市,而在朝廷内进行。其目的是让有贵族身份的犯人免受人格的污辱,保留适当的尊严、体面。

对于“礼不下庶人”,游桂注:“不下者谓不下及也”;清人龚自珍《春秋决事比答问第二》说,“礼不下庶人者,礼至庶人而极”。游、龚的解释,其意皆谓“礼”到“庶人”这一阶层就到了底线了,“庶人”以下的各种“民”人,皆不适用,与礼无缘。

上述各家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一语的解释,虽未必十分准确,但基本符合西周宗法等级制度的实际,和《周礼》的本意亦不相违背,历朝历代文人,大体也都是这样理解的。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并无与此不同的说法。

但是,到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文化界 “传统文化热”兴起之后,这种传统的解释却被我们传统文化的学者们颠覆了。

我国“传统文化”学者们的一大癖好,是用现代的观点去美化中国奴隶制和封建社会,尤其醉心于拔高、美化中国古代所谓的“圣人”。

《周礼》,据他们说是“周公”制定的,而“周公”可是中国奴隶制社会(西周)的一个的大“圣人”,连孔子对他都崇拜得五体投地、神魂颠倒,几天做梦见不到周公,就要发出“甚矣,吾衰也”的哀叹。然而,正是在这位大“圣人”所制定的《周礼》中,竟明白无误地出现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种明显反映宗法等级社会人和人之间在刑法、礼制面前不平等的规定。这怎么行呢?因为,在他们看来 既然是 “圣人”,既然是“圣人”制定的刑法礼制,应该是在各方面都“尽善尽美”的;其思想观念应该是“超历史”、“超阶级”、“超人类”、“超时空”的,怎么可以主张人和人之间在“刑”和“礼”方面不平等呢?

然而,白纸黑字,铁证如山,怎么办呢?

好在中国文人聪明绝顶,办法总是有的。这就是,利用汉字一词多义的特点,搞点文字游戏,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

于是,有人发表文章,名之曰“新见”,对《周礼》中上述那句话作了“全新”的解释。他们说“刑不上大夫”,就是“刑”对大夫没有 “优待”;“礼不下庶人”,就是“礼”不把“庶人”“排除”在外。这样,在他们看来,“周公”就不再是维护宗法等级制的奴隶主的代表人物,一下就变成了主张“众生平等”如来佛和宣扬“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和思想家了,西周奴隶社会也就成了充满了“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理想社会了(可惜,地下发掘早就证明,西周的奴隶制是极其残酷的,一个奴隶主贵族死后,要有几十、上百、甚至几百奴隶为之活殉。这就叫《周礼》,这就是美好的西周社会。这是钱文忠一邦美古、复古主义者宁死也不愿听、不愿看、更不愿讲的!因为,仅此一点,就把他们美化奴隶制和奴隶制代表人物的各种谣言击得粉碎)。

可笑的是,钱文忠教授在讲《三字经》时,又忠实地重复了这种解释和臆想。

但是,遗憾的是,钱文忠们这样的一种解释在语言和逻辑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第一·从古至今,所有辞书,并未有把“上”字诠释、注疏为“优待”的范例;而把“下”字解释为“排除”也是十分勉强的。“优待”、“排除”之意,是钱文忠们煞费苦心杜撰出来的,是没有根据的。

第二·“大夫”只是西周奴隶主等级制中的一个处于中间阶层的等级(上有诸侯、天子,下有士、庶人),它并不能代表、囊括其他各个等级。说“刑”不“优待”“大夫”,并不能说明在“刑”面前就“人人平等”了。说“刑”不“优待”“大夫”,那就意味着可以“优待”其他等级的人。但这样一来,钱文忠们关于《周礼》之在“刑”面前“人人平等”的臆想,不就“泡汤”了吗?而且,为什么别的等级都不说,就单单说不“优待”“大夫”呢?难道“大夫”就那么下贱吗?

“礼不下庶人”也有类似的情况。说“礼”不“排除”“庶人”,那就意味着可以“排除”别的什么人,“排除”谁呢?如果说谁都不“排除”,又说不“排除”“庶人”,岂不多此一举?说句“一视同仁”一类话不就简单明了吗?

这里一个问题必须澄清,不然许多问题都要陷入混乱。

“庶人”,许多人都把它说成是“老百姓”,其实是不准确的。在西周的等级制中,“庶人”是属于奴隶主集团(许多人怕说“阶级”,这里就姑且说是“集团”吧)中五个等级中最低层的一个等级,他们是奴隶主集团中的败落者。正因为是败落者,所以他们一般都只能在奴隶主贵族的家族中从事一些被人瞧不起的“杂役”类的工作、劳动,为上层奴隶主服务。但是,尽管如此,从宗法血缘关系上,他们仍属于奴隶主集团圈内之人,并享有一定的权力和礼遇,而这正是《周礼》把“礼”的适用范围规定“至庶人而极”的原因。至于从“庶人”再往下,就是广大的奴隶(在《论语》叫“民”。这一点,有人早已考查得清清楚楚,有理有据,可惜持这种观点的学者,都已离开人世;相应的,其正确的观点也被这些年 “传统文化热”中的一面之词完全淹没了)而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这在全世界各民族中的奴隶制社会阶段,都是一样的,中国一点也没有例外),当然是没有资格、也没有条件享受“礼”的待遇的。这也就进一步说明为什么《周礼》把“礼”的适用范围规定到“庶人”的原因。钱文忠们对此并不了解。他们主观地认为,把“礼不下庶人”解释成“礼”不把“庶人”“排除”在外,则在“礼”的面前奴隶主贵族和“老百姓”都“一律平等”了,这是一个天大的误会。“礼”,不要说不可能对“全民”都是平等的,就是在各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贵族中,也是不平等的;不然孔子就不会发出“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抗议了。

其实,一般的文化人都知道,“礼”的本质、本意就是“别尊卑,等贵贱” ,分上下,所谓贵贱、尊卑、上下“如冠履之不可倒置者也”。“礼”,作为对奴隶主中不同等级的人所应享有的不同礼遇作出不同规定的制度,你怎么能指望它对不同等级的人“一视同仁”、“一律平等”呢?说“礼”不“排除”“庶人”,是什么样的“礼”?难道只有“天子”、“诸侯”才能享受的“礼”,也不“排除”“庶人”吗?那样“庶人”岂不成了“天子”、“诸侯”了吗?这可能吗?钱文忠们只顾按他们的主观臆想去胡说,而对这些实际的也是逻辑的问题,是从来也不予以考虑的。而这就是他们所谓的“研究”,他们的“学问”!

第三·人类社会,自产生私有制和阶级以来,从总的趋势上说,是一个从极端的不平等向着相对平等的方向发展的历史过程;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许多倒退或曲折,但人类越来越进步、越来越文明、越来越平等的总趋势和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

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和封建主在法律和礼制上享有一定的特权,这是一个历史的必然,是一个无容辩驳和否认的事实;不独中国如此,全世界皆然。世界各古老民族,在其奴隶制和封建制阶段,都对奴隶主或封建主在法律和礼制上的特权作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中国周代的《周礼》规定“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是与它所处的那个时代相吻合的,也是与世界文明发展的轨迹相一致的,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我们的钱文忠们对此却不可和不愿理解,并玩弄各种不正当的手法企图去篡改它,硬说只有古代社会才是最美好的,而现在的社会是很糟糕的,甚至主张在文化上要“恢复”到古代去,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观?

“自由、平等、博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口号和观念,是资产阶级在近现代逐渐兴起之后,才逐渐地提出来的。但是,我们的钱文忠们却硬要把类似的观念,按到处于奴隶制社会的周公和《周礼》的头上,这叫我们说什么好呢?说得好听一点,这是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社会人文学者都不应该发生的错乱。

但是,不该发生的事却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却确确实实地发生了,这对我伟大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来说,能说不是一个巨大的悲哀吗?

钱文忠们,该是到了停止你们的胡说的时候了。不要继续用你们那一套胡说来忽悠中国善良的老百姓和可爱的青少年子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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