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两者兼求恐怕是达不到的。
其实问题就是两点:
1)方舟子要求指控者具体地证明其指控,也就是“哪篇文章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这里指控者原文语义有点模糊,也可以理解为指控哪篇文章中有成段的地方是直接是英语文章翻过来的。不过这仍然是指控抄袭,问题性质不变。)
2)方舟子称“科学松鼠会”成了造谣会,理由是指控者是“科学松鼠会”的全职工作人员、网站主编、内容总监,而且在松鼠会的论坛上,以代表松鼠会的口气谈对方的看法。
关于第一点,是个实事求是的问题,无论出于什么策略考虑,良好动机,都不应该和实事求是冲突,否则就丧失了自身的立脚点--客观公正。对问题表态与否(或者说得难听些,站队与否)当然是个人自由,但是个人也就承担这种自由的责任。有些时候也许可以不主动澄清。但是一旦被质疑,无论对方是什么动机,是“挑事”也罢,正面回答是自己的责任。实在不愿意直接回答,那么只好完全不回应。如果回应而用间接阐明立场的办法,看起来好像很外交,但是我看即使往往好里说,也是很不符合“剃刀”原则的,效果很差。
关于第二点,如果强调一个人不能代表全体,所以不同意称其为造谣会,这个,抽象看,最容易赢得赞同,但是一旦把问题上升到一般,就离开了具体语境,争论的往往就不是原来的问题了,就没有意义了。不妨试想,到底几个人造谣了算作全会造谣,然后可以称作造谣会?没有答案不是?所以这个不是一个在实事求层面上争论的问题。实际上奥卡姆剃刀是认为造谣会的说法伤众,这是个策略考虑,这一点上保留看法当然没什么不妥,和前一个问题意义不一样。从另一方面看,组织的主管者用代表组织的口气说话,如果是造谣,那么就是把组织成员“绑架”了。那么,方舟子认为只要这个人还在位,而该组织没有出来澄清,那么只能把这个组织当成造谣会,这个立场真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即使它也许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