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 就是法学博士,勿容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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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onest 于 2005-3-14, 12:31:08:

回答: 再论J.D.的等级问题--多言无益,还是看看法学辞典的定义。 由 虎子 于 2005-3-12, 00:12:14:

看到你们的争论感到很可笑。JD是职业学位,要求90左右的学分在3-5年内完成,法学院的教授几乎全是JD毕业。如果说JD是法学的初级学位,那么它也是法学的最高学位。JD的入学很难,要成功的读下来更难(包括美国人)。至于SJD本来就是给外国人的一个研究性的学位,根本不需要考试,其含金量远不如JD,圈内的人都知道,SJD决不敢和JD叫板。有人也戏称SJD的S是SILLY的缩写。LLM也是给外国人的一个法律硕士学位,好多人是读完LLM再接着读JD,从没听说翻过来的。再看看ABA关于JD学位的说明,其要求要比哲学博士高的多。所以,请大家不要单从字面意思上讨论其翻译了,一句话,JD绝对是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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