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的是既在此点,又离开此点的事实(就位移而言)。速度无非是引入时间维度后看物体离开此点的事实。还是对运动的描述而已,如何就解释了运动的本质?比如,按你的说法,速度可以是离开此点的趋势,那也可以是接近此点的趋势,为什么是离开此点?而且如何就有这个速度了?你take一阶导,二阶导就能解释了?运动的本质就是加速度?就是外力的推动?那你解释一下这个推动外力的运动从哪里来的?
第二,用现代物理学的最新成果重新思考运动的本质,与经典的位移概念有何不同,这很好啊。不过,你在驳斥我么?
我在那篇再论里,不过是在解释为什么恩格斯把运动(位移)理解为矛盾,他说的矛盾体现在哪里,又为什么和思维推理中的形式逻辑的矛盾不是一个概念。因为有人这么指责。我有说,恩格斯的理解是颠扑不破,千秋万代恒真,他对运动本质的理解不能用现代科学发展的成果修正吗?
我到现在为止所做的,无非是试图消除对辩证法和恩格斯观点的误解或曲解。立场很简单,要批辩证法,马恩都没有问题,但是先搞清楚对象和时代背景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