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住在离纽约很近的town,俺喜欢纽约。等俺老了也不会去别的地方,还是喜欢热闹,这很明显,老了老了,再去那种鸟不仆仆更觉得离翘翘不远了。
还有就是气候,俺受不了一年四季没有变化。一个地方看不到雪是不行地,一个地方不落树叶也不可以,一个地方夏天不能穿短裤也不可以,一个地方见不到茂密的松林也不行。
等孩子大了,我打算砸锅卖铁一天吃半顿干粮看看能不能省出银子在曼哈顿整个小房间给自己:) 俺就喜欢走出公寓左手是小便利店,右手是咖啡馆,两步路印度人中国人开的餐馆,再走两步路是书店,再走两步路就到了全世界的时尚中心了。俺自己没有牙了没关系,看到那些年轻mm穿的光鲜俺也会笑开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