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念的一年》译者序(请勿转载到新语丝网站以外地方,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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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李继宏 于 2007-03-29, 07:41:56:

译者序

琼·狄迪恩(Joan Didion)是美国当代著名小说家和杂文家,她1934年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郡望为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地区,祖上先迁居美国东部,随后又到美国西部拓荒。她父亲的曾祖父是第一批到达加利福尼亚州的拓荒者,传到她已经是第五代了。她的父亲弗兰克·瑞斯·狄迪恩是一名军官,二战期间在部队从事一些财务管理工作。童年时代,狄迪恩曾随着父亲到科罗拉多州和密歇根州的军事基地生活。他们一家在20世纪40年代初期回到了萨克拉门托定居,琼·狄迪恩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并且直到1956年大学毕业才离开加利福尼亚州。

童年的生活对琼·狄迪恩的个性和成年后的人生道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狄迪恩一家信仰圣公会,父亲是军官,母亲在银行工作,两人都非常开明。“在我们家的人看来,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既不受人打扰,也不打扰他人。”[1]在这样一个家庭,她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这种独立的性格使她走上了写作的道路。她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提到,她小时候开始写一些故事,但她憧憬的不是当作家,而是成为演员。后来她发现演员和作家之间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作家能够计划自己将要做的事,演员却不行,演员只能等待别人来跟他说要做什么事情。她认为这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

20世纪40年代末期,年将及笄的琼·狄迪恩入读萨克拉门托的麦克拉奇高级中学。念中学期间,为了练习打字,她曾用打字机一字一句地将海明威的几部作品打了出来,并从中揣摩写作技巧。

1952年,狄迪恩入读伯克莱加利福尼亚州大学英文系。美国著名作家和文学评论家马克·肖勒当时正在该系任教,他虽然没有亲手为狄迪恩修改过文章,但却令她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和目的[2]。四年大学的生涯,让狄迪恩系统地学习了西方文学和语言学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让她养成自己的写作观念。1976年,狄迪恩在《纽约时报》杂志发表了一篇2600多个单词的短文,在这篇旨在阐明她的写作理念的文章中,她回顾了在伯克莱加州大学的学习生涯:

在伯克莱念本科时,青春年少的我绝望而不懈地试图给自己购买能够进入这个观念世界的通行证,试图将自己的头脑锻造得能够应付抽象的观念。

简要地说,我试图思考。我失败了。我的注意力总是不可避免地回到具体的、可触摸的事物,回到当时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认为肤浅的外在世界。每当我试图思考黑格尔的辩证法,我总会发现自己心不在焉,只是看着窗外鲜花盛开的梨树,看着那梨花如何飘落在我的地板上。每当我试图阅读语言学理论,我总会想到山上的质子加速器发出的光芒。我说我想到质子加速器的光芒时,如果你们只以抽象的观念思考,你们可能会马上怀疑我把质子加速器当成一个政治符号,以为我凭借这个词来扼要地指称军事-工业的复杂关系以及它在这个大学校园扮演的角色,但你们如果真的这么想,那就错了。我只是在寻思质子加速器会不会发光,发出的光芒是什么样子。我在想着的是一个物理事实。[3]

这两段话是我们理解狄迪恩所有的作品、包括我们接下来要分析这本《幻念的一年》(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的关键。这并非意味着狄迪恩真的缺乏理解抽象概念的能力,恰恰相反,从伯克莱毕业那年夏天,她撰写了一篇长达万余单词的论文,探讨了弥尔顿的《失乐园》的核心问题:在这部作品中,宇宙的中心究竟是太阳还是地球。独立自主的性格使得狄迪恩不屑于以现成的抽象观念来理解生活。对她来说,纯粹的抽象观念和纯粹的客体一样没有意义,有意义的精神活动只能是个人对外在世界的直接反应。换言之,作家只能而且应该写以自己为中心的外在世界。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上述这篇《我为什么写作》的文章中把写作称为一种侵犯性的、甚至是充满敌意的行动,原因在于,写作的本质就是将自己看待问题的方式、将自己的观念以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读者,就是改变读者的思维,迫使读者以自己的方式看待外在世界。这篇文章现在已经和乔治·奥维尔的同名文章一样,成为英语文学的经典之作。虽然文章是在狄迪恩毕业之后20年才写的,却反映了作者当时难能可贵的独立思考精神。实际上,正是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和良好的知识素养,给狄迪恩带来了人生的一大契机。

1955年夏天,在伯克莱加州大学念大三狄迪恩到位于纽约的《时尚淑女》[4]杂志编辑部当实习编辑(值得一提的是,在狄迪恩之前两年,红颜薄命的天才诗人和作家西尔维娅·普拉斯也曾在《时尚淑女》实习,并把她的经历写进了轰动一时的小说《钟型罩》中)。1956年,毕业前夕的她参加一次由《时尚》杂志主办的征文比赛获奖,从而得到该杂志的垂青:向她提供一个宣传文案的职位。

1956年,从伯克莱毕业之后,年方22岁的琼·狄迪恩毅然决定孤身一人到离家2000余英里的纽约工作,很难说这种选择及其所需的勇气不是独立自主的性格使然。20世纪50年代的萨克拉门托依然是一个封闭的美国西部河边小城,而纽约早在19世纪末期就已经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都会之一,这两种生活环境的巨大反差给琼·狄迪恩带来了何种心理影响,《世界人物传记》中的“琼·狄迪恩”条做了一番描述:“身为土生土长的加利福尼亚人,狄迪恩和那些东部出版机构眼中的野心家一样,也备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心理不安所折磨。跋涉的西进路途曾让她的祖先饱尝风霜雨露之苦,而如今,这段重返东部之旅也考验着她固执西部视角的文学忍耐力和成就。”[5]

琼·狄迪恩的祖先曾远赴西部,筚路蓝缕地开创新生活;和他们一样,她也经受住“考验”,从低微的宣传文案慢慢升迁,到1963年辞职时,她已经被擢升为该杂志的专题编辑。在她的编辑生涯中,琼·狄迪恩学会了如何让文笔更加简练,更加直接,开始给《时尚淑女》、《国家评论》等杂志撰写书评和影评。到纽约的第三年,也就是1958年,狄迪恩遇到了约翰·格里高利·邓恩。

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出身于美国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服过两年兵役,当时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在纽约的《时代》杂志当编辑。同是名校出身、同样从事编辑工作、同样在文坛崭露头角的他们经过几年的交往之后,于1964年1月30日成婚。

在结婚之前几年,狄迪恩已经开始着手创作第一部小说。她白天在《时尚》杂志上班,晚上则在家中构思;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之后,她终于完成了前面150页的初稿。她把稿件投出去,接连遭到十二家出版社的拒绝。到了第十三家出版社,伊凡·奥伯伦斯基出版公司接受了,支付给她数千美元的预付金,当时已经是1963年,狄迪恩到纽约的第八年。得知小说被接受之后,狄迪恩辞去了《时尚》的工作,花了两个月把小说的下半部分写出来,小说于同年出版,名为《奔涌吧,河流》(Run River)。

小说以作者的出生地萨克拉门托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丽莉·奈特·麦克勒兰的不幸婚姻。奈特和麦克勒兰是萨克拉门托河谷地区两个望族,丽莉·奈特和艾维莱特·麦克勒兰是这两个望族的后代。十七岁的丽莉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和艾维莱特结婚,却在懵懂之间随后者私奔。不久之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二战期间,艾维莱特应征入伍,离家而去;丽莉则和乔伊发生了婚外恋,怀上了乔伊的孩子。艾维莱特回家之后,说服丽莉堕胎,但他们的婚姻从此有了裂痕,丽莉在乔伊人间蒸发之后,又有了另外一个恋人:莱德·钱宁。艾维莱特最终忍无可忍,开枪打死了钱宁,自知难逃法网,举枪自杀。

这本初试啼声之作起初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外界评论也并不看好。不过,这本小说确实是狄迪恩个人写作理念的实践,书中到处充满着她对生活的看法。书中,当艾维莱特枪杀莱德·钱宁之后,丽莉哀求艾维莱特一起向警察说谎,搪塞罪责。艾维莱特拒绝了她的请求,这时狄迪恩以不无悲哀的语调写道:“也许,对任何人来说,为别人所做的事情中,最困难然而也是最重要的,是不去打扰他。也许这才是无私的奉献,才是爱的行动。”

狄迪恩本人对《奔涌吧,河流》的评价并不高。1978年,她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坦承自己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写作技巧还很幼稚,书中充满了太多的乡愁:“促使我创作这本书的冲动是乡愁……每一条街道都被提到了,你可以凭借那段描写绘出一幅檀香山地图。这些描写没有任何叙事上的意义。它们只是记忆而已。挥之不去的记忆。我能看出那种冲动。”[6]

也许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乡愁,促使琼·狄迪恩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在1964年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定居。结婚之后,邓恩又在《时代》杂志上了两个月的班,然后申请停薪留职6个月,和狄迪恩到了洛杉矶。到了洛杉矶之后,他们决定迁居加利福尼亚州的葡萄牙湾,当起了自由职业者。刚开始时,两人除了撰写一些书评、影评之外,主要的经济收入来自他们在《星期六晚间邮报》[7]所开专栏的稿费,第一年的收入只有微薄的7000美元。《幻念的一年》中狄迪恩提到有一段他们连给代客泊车的门童小费的钱都没有,指的就是这一段日子。

然而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她撰写的杂文慢慢获得了外界的认可;1968年的杂文集《向伯利恒匍匐》(Slouching Toward Bethlehem)出版之后,狄迪恩开始名声大噪。《向伯利恒匍匐》是狄迪恩在1965年到1967年间为《时尚》、《星期六晚间邮报》、《美国学人》、《纽约时报杂志》等报刊所写的杂文合集。狄迪恩为报刊撰稿时,依然展示出很强的个性,只写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有关的话题。比如给《生活》撰稿时,她正好住的檀香山,所以写了很多关于檀香山的文章,而该杂志是一份发行量相当惊人的全国性刊物。《向伯利恒匍匐》是一篇1967年发表于《星期六晚间邮报》的文章,名字来自叶芝一首同名的诗歌。

20世纪60年代,美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文化运动,反文化运动可分为三股潮流:新左派、美国民权运动和嬉皮士运动,分别对美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嬉皮士运动的主力是一群15-25岁的白人青少年,他们继承了垮掉一代的传统,反抗社会制度,批判中产阶级的价值观,提倡性解放,吸食大麻等毒品,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20世纪50年代以金茨堡、凯鲁亚克等人为代表的“垮掉的一代”运动的延续,所不同的是,由于二战后婴儿潮的原因,嬉皮士运动声势更加浩大。当时美国主流社会对这些年轻人的反常行为极其厌恶,目之为异类。1967年,狄迪恩来到嬉皮士运动的圣地——旧金山的海特街和阿什伯利街,和那些叛逆的年轻人打成一片,然后写出了《向伯利恒匍匐》这篇报道。在这篇令人压抑的文章中,狄迪恩带着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描述了她在海特街和阿什伯利街的所见所闻,在文章的结尾,她不无同情地认为,所谓嬉皮士,其实并不像他们看上去那么可怕,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青年,只是他们的前辈失职了,没有教会他们为人处世的规则,没有让他们看到人生的希望。狄迪恩认为嬉皮士生活在一种原子化的状态中,与外界社会缺乏联系,对他们来说,社会结构自然并不存在:“我们忘了告诉这些孩子我们正在玩的这个游戏的规则……与其说他们在反抗社会,不如说他们对社会完全无知。”

文章刊出之后轰动一时,虽然人们对文章的内容毁誉参半,但狄迪恩自此奠定作为杰出杂文家的地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文章,包括1979年出版的《白色专辑》(White Album),已经成为解读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社会文化的经典之作。著名社会学家乔治·霍曼斯曾指出:“我相信她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英文杂文家……像我这样的社会学家为什么必须看她的作品呢?……在我看来,她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如在眼前的记忆,尤其是关于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美国文化场景的记忆。”[8]

自《向伯利恒匍匐》之后,琼·狄迪恩便被目为“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所谓新新闻主义,乃是20世纪60年代对一种当时被人认为有悖于传统新闻报道原则的新闻写作方式的称谓。传统的新闻报道要求客观中立,但在狄迪恩看来,每个人都有立场,所谓客观中立是不真实的,在新闻报道中加入个人的情感非常必要;如果读者不知道记者的立场,那么就谈不上对报道有什么信任。其实与其将琼·狄迪恩的非虚构作品归为新新闻主义,不如将其视为她独特的写作观念的体现,而她这种独特的写作理念,还将贯穿她以后的作品。

如果说《向伯利恒匍匐》奠定了她的杂文家地位,那么奠定她的小说家地位的,则是1970年出版的《愿赌服输》(Play It As It Lays)。

《愿赌服输》的主角玛丽亚·魏斯的父亲是个逢赌必输的赌徒;十岁那年,玛丽亚认识到人生就像一场掷骰子赌局。而人生如赌局这种看法是《愿赌服输》的核心隐喻。小说的开头是被羁押在精神病院的玛丽亚的独白,随后穿插着她的朋友海伦和前夫卡特·朗的回忆,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进行,阐述了玛丽亚·魏斯的悲惨遭遇。玛丽亚出生于内华达州,父亲嗜赌如命,母亲则患有精神病。高中毕业之后,她来到纽约当模特和演员。随后她父母相继死于非命,她离开了纽约,来到洛杉矶。在洛杉矶,她遇上了卡特·朗,并和他结婚,生育有一个女儿。后来玛丽亚和卡特的朋友莱斯·古德温好上了,怀上了莱斯的孩子。在卡特的胁迫下,玛丽亚做了堕胎手术,然而却遭到极严重的精神创伤,经常梦到被打掉的孩子回来找她。疯狂之中,玛丽亚开车驶上加利福尼亚州的高速公路,在各处汽车旅馆和酒吧鬼混。而后,她陷入了一场和卡特、BZ和BZ的妻子海伦之间不伦的四角之恋。小说以BZ在玛丽亚怀里死去而告终。

《愿赌服输》销量颇佳,给琼·狄迪恩带来了六位数的收入,更获得了当年美国国家图书奖的提名。2005年美国《时代》杂志评选英语世界百佳小说,《愿赌服输》赫然跻身其间,和纳博科夫、索尔·贝娄、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等人的作品交相辉映。

可以说,《愿赌服输》之后的琼·狄迪恩已经走上了写作的正轨,先后出版了另外三部小说《公祷之书》(A Book of Common Prayer)、《民主》(Democracy)、《他最后想要的东西》(The Last Thing He Wanted)和《白色专辑》、《萨尔瓦多》(Salvador)、《迈阿密》(Miami)等几部杂文集。这些作品无可争议地奠定了她作为美国第一流作家的地位。

除了创作小说和杂文之外,琼·狄迪恩还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合作,编写了不少电影剧本,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毒海鸳鸯》(The Panic in Needle Park,1971)、《因为你爱过我》(Up Close & Personal 1996)等。《毒海鸳鸯》获得了1971年嘎纳电影节最佳女主角奖,《因为你爱过我》则获得奥斯卡奖和金球奖提名,并获得了格莱美奖等三个奖项。

琼·狄迪恩小说中的女主角无一例外,都深为个人、家庭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冲突所折磨,然而她本人的生活却是波澜不惊,幸福异常。她的家庭温馨而和谐,双亲得享天年,都是年过耄耋方始过世。她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志趣相投,婚后琴瑟和鸣,携手走过了将近四十年的光阴,可谓白头偕老。她终身未育,但于1966年收养了女儿金塔娜;他们夫妻视金塔娜如己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除了婚后第一年经济上有点困难之外,琼·狄迪恩一家生活宽裕,过着四处悠游、不受管辖的逍遥日子。除此之外,她和邓恩都是著名的文学家、杂文家和电影编剧,在美国社会享有崇高的地位。然而,正所谓“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人既免不了生老病死,自然也无法逃避痛苦和悲哀,而事到头来,昔日的欢愉往往会转变成今天的凄凉。正因为先前的生活太过幸福,琼·狄迪恩才会迟迟不能接受丈夫已然病故的事实,才会写出这本《幻念的一年》。

2003年12月下旬,琼·狄迪恩的女儿金塔娜感染上流感,到纽约一家医院看病。由于医院误诊,金塔娜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加剧了,最终住进了该医院的重症监护中心。就在金塔娜住院的第五天,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在家里吃晚饭时心脏病发,经医院人员抢救无效身亡。琼·狄迪恩强忍丧夫的巨痛,内心失魂落魄的她表面一如常人,依然每天去医院探望金塔娜,给金塔娜安排转院手续,把邓恩的遗物送到教堂和慈善机构,等金塔娜出院之后举办邓恩的骨灰安葬仪式。然而在这种正常的外表之下,却掩埋着异常的精神活动。琼·狄迪恩的内心深处拒绝承认邓恩已然去世的事实,仍旧保留了邓恩的鞋子,以备他回来需要穿鞋时可以用得上。祸不单行的是,金塔娜在邓恩的葬礼之后打算去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疗养,讵料刚下飞机即在机场的租车出摔倒,造成严重的脑创伤。为了照顾金塔娜,琼·狄迪恩只好回到了她和约翰共同生活过24年的洛杉矶。旧地重游,物是人非,自难免触景伤情。在洛杉矶的五个星期间,琼·狄迪恩无时无刻不回想到先前的生活。金塔娜在洛杉矶加州大学医院治疗了五个星期之后,搭乘医疗救援飞机回到纽约疗养。随着金塔娜的身体慢慢康复,狄迪恩也决意重新开始一个人的生活。在2004年10月间,也就是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去世10个月之后,她开始回顾这段往事,写下了这本《幻念的一年》。

这本书原名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在西方的认知科学中,Magical Thinking(巫术式思维)指非科学的推理方式。这个词最初是由人类学家界定的。在人类学家弗雷泽和马林诺斯基看来,巫术与其说像宗教,毋宁说更像科学。巫术和科学一样,都关注因果关系,所不同者,巫术没有区分相关与因果而已。所谓巫术式思维,就是在一些貌似相关的现象之间建立起因果关系。如果某人穿着一件新衬衣参加保龄球比赛获胜,认为这件衬衣是他获胜的原因,并在下次参加比赛时穿着这件衬衣,期望再次取得胜利;那么我们便把这种思维称为巫术式思维。但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中,Magical Thinking是一种临床症状,表现为出现一些虚幻的念头,无法进行正常的逻辑思维,本质上是一种认知缺陷。而琼·狄迪恩在这本书,正是回顾了她在2004年出现的虚幻想法(比如上面提到的相信她丈夫会死而复生),所以书名译为《幻念的一年》。

《幻念的一年》以作者一年来的回忆为主,穿插着段段往事,细腻而准确地向读者展示了她在丈夫去世之后遭遇到的悲哀。这本书于2005年10月在美国出版,一时洛阳纸贵,好评如潮,被誉为悼亡文学的经典之作,更于当年11月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非虚构类)。平心而论,《幻念的一年》确实算得上经典之作,获此殊荣并非浪得虚名。

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悼亡似乎是文学的禁区。在西方,正如琼·狄迪恩在书中指出的,“悲哀是最为常见的痛苦,但关于它的文献少得可怜”,悼亡的主题只在小说中偶尔被提到,或者作为诗歌的主题出现。在东方的中国,情况也差相仿佛。我们有潘岳的《悼亡诗》,有元稹的《遣悲怀》,有苏轼的《江城子》,有归有光的《思子亭记》,但除了少数诗歌和散文,除了大量歌功颂德的行状和涂脂抹粉的唁文,竟然找不到其他体裁的悼亡文学。悼亡之成为文学的禁区,内中自有其缘故。

悼亡作为一种人类情感,它不可避免地有特定的对象,悼亡引发的悲哀往往指向其对象本身,致使哀悼者容易把悼亡文章写成回忆录。而一旦文字所要表述的不是悼亡本身,而是悼亡的对象,那么这种文章就很难具备自我反省的视角,更遑论成为经典。原因在于,由于对悼亡对象的爱,悼亡的主体,也就是悼亡者,必定会在有意无意间遭遇一种认知缺陷:缩小乃至忽略悼亡对象的缺点,放大乃至聚焦悼亡对象的优点,从而陷进一种虚假的甜蜜想象中,使所写的文章成为近似于行状的回忆录,更失去了成为经典作品的先决条件:真诚(authenticity)。此一类例子国内国外均不少见,众多名人遗孀所写的书籍大抵如是,尤其是前几年国内某学者遗孀所写的悼念亡夫、亡女的著作,可以视为此种认知缺陷的典型。

但是在《幻念的一年》中,琼·狄迪恩关注的始终是悼亡引发的悲哀本身。她没有美化约翰·格里高利·邓恩,甚至对他的着墨不多,偶有提及,也没有将他客体化,而是秉承她一贯的写作理念,把自己眼中的他呈现出来。她哀悼哀,但她没有沉溺于个人的悲哀之中,而是通过借助诗歌和精神病学、心理学研究的成果,将作为人类共同情感的悲哀描述得淋漓尽致:

原来在悲哀开始之前,我们没有人会知道它是什么样的。我们预料到(我们知道)某些跟我们关系密切的人会去世,但我们看不清紧随在这么一次想象中的死亡之后的几天或几个星期。我们甚至还错误地理解了那几天或几个星期的本质。我们可能会认为如果死亡很突然,我们会觉得很震惊。我们并没想到这种震惊会扫荡一切,致使我们的身体和精神发生紊乱。我们可能会料到失去某个人会让我们萎靡不振、悲痛难忍,乃至愁闷欲狂。但我们决计料不到会真的发狂,决计料不到一个冷静的人会相信她的丈夫即将回来,需要给他保留一双鞋。在我们的想象中,悲哀将会接受“治疗”。生活终究会继续。最糟糕的日子终究会过去。我们以为最考验我们的时刻将会是葬礼。死者入土为安之后,这种假定的治疗将会开始。当预料到葬礼时,我们会怀疑自己能不能“挺过去”,能不能应付这种场合,能不能展示出那种人们说到正确对待死亡时总会提起的“坚强”。我们料到自己将会有逃避葬礼的想法:我能够答礼吗?我舍得离开墓地吗?我能够在那天穿上丧服吗?我们无从知道所有这些都跟悲哀无关。我们无从知道葬礼本身就是镇痛剂,就是某种麻醉药,服用了这种麻醉药的我们被别人的关怀、这种场合的肃穆和意义所包围。我们无从预料到随之而来的是(真正的悲哀与我们想象中的悲哀之间的区别正在于此)无尽的孤寂、怅惘和意义的虚空,也无从预料到在冷酷的时光流逝中我们遇到的一切都将毫无意义。

琼·狄迪恩没有到此就停止追问,她还进一步探讨了悼亡引发的悲哀的实质:自怜。哀悼的本质,正如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一首诗所指出的那样,正是自我哀悼:

婚姻是记忆,婚姻是时间。我听说有个朋友的朋友在一次重温旧梦的尝试之后说:“她没听过那些歌。”婚姻不仅仅是时间:悖谬的是,它也是时间的否定。这四十年来,我一直通过约翰的眼睛观察自己。我没有变老。这一年,自二十九岁以来,我第一次通过别人的眼睛看到自己。这一年,自二十九岁以来,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一直以为自己依然风华正茂。我常常被金塔娜三岁那年的回忆擦伤,这一年,我意识到其中的一个原因是:金塔娜三岁那年,我才三十四岁。我记得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的两句诗:“玛格丽特,你在哀悼的/是金色树林的落叶吗”和“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你在哀悼的正是玛格丽特”。

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

我们不是理想化的野生动物。

我们是不完美的凡人,我们知道凡人终有一死。我们想忘却这终须一死的宿命,却无法如愿,悲哀之处正在于,当我们为损失哀悼时,我们,无论贤愚高低贵贱,也为自己哀悼。我们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直到我们彻底灭绝的一天也将如此。

如果仅仅到此为止,《幻念的一年》将不是名副其实的经典之作,琼·狄迪恩的勇敢和真诚之处,非但在于她通过展现往事与现实的纠缠来证明悲哀是时间的累积,更在于她能完全正视生活的推进,承认悲哀也是时间的否定:

当我写下这篇文字时,我意识到我不愿意让它结束。

我也不愿意让这一年结束。

我已不再疯狂,但记忆依然模糊不清。

我寻觅解决的办法,但没有找到。

我不想让这一年结束,因为我知道随着时光的流逝,当一月变成二月,当二月变成夏天,某些事情将会发生。约翰死亡的瞬间在我脑里留下的印象将不会这么直接,这么清晰。它将会变成前一年发生的事情。我对约翰本人——活着的约翰——的感觉将会变得更加遥远,甚至变得“墨糊”,变得柔软,变成一种让我在没有他的情况下也能好好生活的东西。实际上,这种情况已经开始出现了。这一整年来,我一直依靠去年的日历来确定日期:我们去年的这一天在干什么呢?我们在哪里吃晚饭呢?我们在金塔娜的婚礼后飞到檀香山的日子是不是去年的这一天?去年今天是我们从巴黎飞回来的日子吗?今天,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对一年前的今天的记忆是一段没有涉及到约翰的记忆。去年的今天是2003年12月31日。约翰并没有看到一年前的这一天。他那时已经死了。

这是我在穿过莱克星顿大道时想到的。

我知道我们试图让死者活着的原因:我们试图让他们活着,是为了让他们能够和我们在一起。我还知道如果我们将要独自生活,迟早有一天我们会将死者摈弃,让他们走开,让他们死去。

写到这里,这篇序言是该结束的时候了。琼·狄迪恩在国外文名素著,在国内却默默无闻,但愿译者的序言能让国内读者对她的生活和作品多一份了解,而至于这本跻身2005年《纽约时报》十佳图书之列、并高踞当年美国亚马逊网站编辑推荐图书榜首的经典之作,还请诸君自行阅读体会。

译者:李继宏

2007-3-28

[1] “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7.

[2] “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3.

[3] “Why I Writ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December 5, 1976.

[4] Mademoiselle,美国时尚杂志,和《时尚》(Vogue)同为康德·纳斯特出版社旗下刊物,于2001年11月停刊。

[5] Encyclopedia of World Biography Supplement, Vol. 20. Gale Group, 2000。

[6] “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0.

[7] 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 周刊,创办于1821年,1969年停刊。

[8] “Review of Slouching Toward Bethlehem and White Album”, George C. Homans,Theory and Society, Vol. 11, No. 2 (Mar., 1982), p.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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