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其态度俺也是赞许的,只是后续手段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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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rus 于 2007-03-29, 06:49:17:

回答: 我个人对林国强院士对待作假的态度是赞许的 由 炎阳 于 2007-03-29, 05:19:57:

1、文章撤稿已经是对当事人的严重“惩罚”。
2、丢掉工作在德国实验室的工作可以说黄“咎由自取”,似乎林和黄德国的老板也交流过这个问题,如果因此造成黄失去目前工作,林也太过分。古语“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还能不让人工作了?
3、出了这种事情当然要处理,但方式、手段要注意。通报国务院学位办取消学位等手段是要的,但这样满世界嚷嚷就有点“文化大革命”发动“群众路线”“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的味道了(对不起如果引用不当)。
4、林作为非常资深的人物,大概感到颜面尽失才“愤然”有此一文。不然似乎论不到他的份,通讯作者怎么没有言声?林似乎感觉脱不了干系,毕竟在上面挂了名字。如果没有挂名,只是作为领导或者领域内资深人士这样批评也还说得过去。文章的受益人这样说就有点“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味道。
5、既为人师就要有师道,文中的自我批评显得有点推卸责任。应该反思当黄作学生时,作为导师的尽没尽到责任?在课题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有没有亲力而为?不能有了成绩是导师的,出了问题是学生的,这样很不公平。
6、当然作为黄如造假属实取销学位等惩罚是应该的,但文章通讯作者并不是她,因此她承担她应承担的责任和责罚(撤稿、所内甚至院内通报、取消学位等)。但在网上散布这种消息给她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就有点过了,尤其是丢掉了目前的工作,对将来找工作也带来困难。林这样做也不免让人觉着他是“苛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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