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明白法官咬的字眼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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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7-07-06, 09:22:01:

回答: 你读过了应该明白法官咬的字眼是"现有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和"生前" 由 IMCB 于 2007-07-06, 03:30:09:

所以我建议先向北京高院申请再审。而且最好再请那三位法官审。
呈庭证据、证明事项,读一下上诉状和判决书就能看出来。不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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