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子结论有问题,撤稿。还是由孙江华自己来辩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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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7-05-24, 14:22:31:

回答: 指控孙江华等人“盗取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言过其实 由 Yush 于 2007-05-24, 07:48:06:

根据现有信息,只能得出【附件2】文章本身不存在“盗取”【附件1】文章“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但从这两篇论文的发表顺序和作者名单来看,举报信中“信息素为核心的技术,并不是中科院动物所创立的,而是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首创”成立,因此,中科院动物所作为第一主要完成单位,在科技进步奖申报方面存在“盗取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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