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官司方舟子没有输,输的是中国司法界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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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田牛 于 2007-04-29, 08:00:29:

回答: 能不能让《洛杉矶时报》出一个证明,老丁他们那个玩意是付费广告 由 lbc 于 2007-04-29, 03:34:09:

即便你拿到《洛杉矶时报》的证明,中国领事馆不一定给你做公证。领馆对作打官司的文件公证非常谨慎,谨慎到从前周总理讲的“外事无大小”的阶段。
即便你拿到《洛杉矶时报》的证明加公证,西安的法官也会强词夺理地坚持那个子虚乌有的“民间排名机构”存在过。
西安的法庭一再认可西安翻译学院的萝卜章假证明,也确认USA Fifty S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或 USA Fiftystate Higher Education Union 是所谓“美国五十州高等教育联盟”。这种公然袒护欺诈行为的判决,不是无知,是无耻,不是失职,是渎职。这些人丢尽司法部门的脸不说,他们的行为已经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
历史很快会证明,到底西安翻译学院排行榜事件是不是“丧失良知、道德沦丧的宣传”,谁侵害了谁的名誉权。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7/26/content_4881245.htm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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