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组、研究室:
经系党政讨论,系教授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从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对科研项目的提成作如下规定:
一、为鼓励退休老师申请课题,凡正式退休的教师申请到项目(负责人),系提成部分全部归课题组,系不再提成;在职期间申请到的课题,退休之日起系里不再提成。图书费仍按3%处理。
二、对于在职教师的科研项目,提成比例为:
●纵向经费:课题组14%,系1%;
●横向经费:课题组18%,系2%。
●“973”和“863”等项目,按学校规定,现金提成少于10%的项目,系里不提成。
●图书费仍按3%处理。
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系
200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