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有依据的打假,不要把情绪发泄到何士刚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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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鹏归 于 2007-12-12, 18:27:40:

因为公民的指控没有具体事例,都是泛指,这样,何士刚也是被指控的对象之一,所以何士刚站出来以自己的经历反驳公民的指控,是应该鼓励的.何不说话,等于默认公民的指控.何士刚的文章澄清了两点:第一,并没有基金委20%回扣的"潜规则";第二,何所在的研究所里头,没有负责人20%提成的"潜规则".

不亮的"商榷", 跟trus一样有失偏颇.何的文章针对性很强.公民指控课题负责人以20%的回扣行贿基金委,课题负责人贪污20%,何以自己的经历反驳这两条指控.所以,何的文章说的是,他的身边没发现公民指控的这种公然腐败.何并没否定腐败的存在,一开头他就承认"我国的科研体制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不亮的"既得利益者"的情绪只有建立在何确实也是腐败成员的指控之上,才可令人接受.相反,何士刚如果真的反对腐败,那么他不做行贿送回扣或者经费提成的宣示也是应当给予赞扬的.

trus的偏颇在于:何用自己的经历反驳了公民的"没有确凿事实依据的指证",trus却扯上方舟子.那是对公民磋商的总结发言,我不认为何士刚在影射方舟子. 我赞同何的意见:用事实打假,不要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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