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法学博士大概对中国法律了解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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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eng 于 2007-11-30, 23:39:10:

回答: 一片颂扬之声中,在下发点噪音 由 胡扯88 于 2007-11-30, 21:41:37:

“对于通过媒体对个人名誉的侵犯,最核心的是被诉方发表言论时是否有恶意”,这玩意只在像美国这种有真正言论自由的地方才有。中国法律只看形式上是不是“侮辱、诽谤”。

正是因为如此,同一个法官才会对八卦刘一案和这个案子有看起来如此不同的判决。

这样的法律当然有很大的问题,但是和“正义感无关”。讲“正义感压倒了司法精神”还不如说中国就没有司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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