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地理解”——文不傻理不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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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猩猩人类 于 2007-04-09, 01:18:47:

《谷歌的“统计式翻译”》帖子中,心下与立鑫有段对话。

心下:但愿google成功。还记得“瓶颈“问题吗?搞IT的语言学不太灵,搞语言学的IT不怎么灵。不过,俺认为,IT想速跑,离了语言学也跑不快。语言学的跑速慢,IT再急也没招儿,因为IT是应用,语言学是基础。

立鑫:呵呵,您说的没错。不过,google利用语料库和搜索引擎肯定是他们的强项,保不准还在很大程度上能匹配上呢,只要有足够大的预料支撑,有足够快的搜索引擎,在海量的预料中基本匹配两种语言意思相近的句子,可能性是很大的。不过,这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有实际意义的还是应该通过规则(运算)来解决。

我没有念过大学,算个科普群众。这里,我结合八年前翻阅过的几本书,来谈谈对这段话的理解。

翻阅谷超豪主编的《数学词典》,你能了解到计算机文法的数学定义是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给出的。乔姆斯基的四种文法给机器语言或人工语言提供了现成的模式,计算机的编译原理因此得以产生。乔氏说,语言首先是用来思维的,其次才是用来交流的。更多人追捧乔氏,是因为乔是美国的知识分子,善于抵美国老大哥的黄。

这个世纪之交流行说:“数学地理解”。这种说法至少要追溯到100年前的上个世纪之交。从1903年到1913年怀特海和罗素将《数学原理》集大成后,罗素在1919年写了《数学哲学导论》:[罗素认为,数理逻辑作为一种方法,有助于传统的哲学问题,特别是数理哲学问题的解决;在该书中他将数理逻辑的主要结果以一种既不需要数学知识,也不需要运用数学符号能力的形式陈述出来。] 。随之而来的是轰轰烈烈的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维也纳学派的卡尔纳普在《世界的逻辑构造》中说:[当我们在谈论一个事物时,是在谈这个事物的属性;当我们在谈论两个事物时,是在谈论他们之间的关系。]

文字出现之前,野蛮人用什么来思维?法国人总是带着令人皈依的浪漫进入到这个领域。1962年列维·施特劳斯《野性的思维》,1964年罗兰·巴特《符号学原理》,从人类学、语言学的角度为后来的研究开疆拓土。1966年格雷马斯就搞出了《结构语义学——方法研究》,至今仍是广告人和影视人淘金的法宝——例如格雷马斯矩阵。

当我把“元语言”这个词生套过来糊弄自己时,心下指点说:“跟‘元语言’对应的是meta-lingua。弄清楚meta的意思,对逻辑思维是很有用的。”我麻起胆子说:“我理解meta-lingua是一种结构,其次要建立与基本空间的映射。”心下说:“你把meta理解为‘结构’(construct),我把它理解为‘层次’。”

2003年9月,我在帖子中写道
[数学地理解
语言学,肯定从分层 开始展开
如何给这些层命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刻画层之间的关系
内涵语言学 研究“n层概念在其自同构变换群作用下所具有的n+1层概念不变性”,
外延语言学 研究“n+1层概念在其自同构变换群作用下所具有的n层概念不变性”,]

在生活常识中,我真的很怕跟专业术语撞车。我相信“现代数学”能为“隔行不隔理”这句俗话找到落脚点。有部电影,大概叫《2010》,博士问超级电脑HAL(影射IBM),问它会不会做梦。我想,把HAL按神经生物那样分层构造,它当然会做梦,也会做诗。人工智能如此,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没有理由相信大家真傻真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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