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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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rabbits 于 2005-6-17, 18:29:23:

回答: 再谈对廖代正教授的尊重 由 zunzhong 于 2005-6-17, 15:51:30:

至于研究生遵不遵守,大家平心而论,你能控制吗?
——你不控制那当什么导师?

rabbit说为什么不帮忙写作以至于高出copy的问题,那么请问如果研究组里有十个左右的硕士和博士,如果都要帮忙写,能忙的过来吗?
——忙不过来你招那么多干什么?不做实验不写文章,你干什么的?

rabbit认为“作为科研人员,copy了别人的文字,甚至连引文都不列出来,是不是学术道德问题?咱不懂化学,姑且不说他那篇文章里面copy了人家的实质内容没有”。请注意廖老师没有copy,也不会同意copy。
——实事是你copy了。没直接说你剽窃已经是客气了。照抄不引用,不是剽窃是什么?作为通讯联系人,不抓他剽窃抓谁剽窃?

我说了廖老师应该负审稿不严,疏忽大意的责任,这和“学术道德有严重问题”相称吗?
——如果知道是剽窃还默许想撞大运,那就是道德问题。

说这么多,是想说明,即便廖老师去凭现有手段搜索,也是有可能遗漏的。所以说廖老师是应该负疏忽的责任。但是最恶劣的是那位第一作者,抄袭了这篇杂志的原话,非常明显他是知道这篇文章的,但是他故意隐瞒,不向廖老师说明,因为他知道如果告诉廖老师这篇文章绝无发表可能。他甚至为自己的行为做辩解,这就更加无耻。
——这是你的猜测还是有实事证明?

所以我同意这位作者应该是学术道德上有严重问题。但是绝不应该这样评价廖老师,他作为通讯作者,是应该为弟子的错误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但是这与廖老师本人去犯这种错误是有本质区别的。
——弟子犯错师傅也有责任(大话西游)

如果以这样严厉的措辞一棍子打死,对廖老师是非常不公平的。
——没谁要打死谁。是那个傻瓜第一作者自己放的火。既然廖说了要take responsibility,出了这样的事他也只能面对。

所以不可能在课题开工之前就搞清楚能得到什么东西,只能通过控制条件往自己想要的东西上面去做。
——你的意思是他们“不幸”跟别人撞车了,对吗?那也不能瞒天过海吧。

单单检索以廖老师为通讯作者的文章很明显是有失公允。
——开电梯的对你们的工作有没有贡献?几十年如一日开电梯的“老师”。开十年电梯相当于一篇JA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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