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法治国,穆畜在上海:为什么上海警察面对化隆拉面帮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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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6-08-01, 20:52:01:

为什么上海警察面对化隆拉面帮很无奈

2016-07-19 寞洑 太阳照常升起


上海一个类似黑帮的青海拉面组织,欺压另外一个甘肃来的回民同行,引起网上轩然大波。

很多然责怪警察不作为。其实这个不怪警察。首先干扰对方正常经营,按照现有案例,是拘留5天,少数民族有两少一宽,所以警察把堵门的青海回民带回派出所,也只能立刻放掉。所以警察能做的,就象现在这样,在执勤的时候,把捣乱的回民往边上轰轰。


那么有人说了,他们干扰商户正常经营,而且屡教不改,应该从重处罚。这就要说说专门给公务员制定的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其中规定引起民族纠纷、民族矛盾的,造成骚乱、示威游行或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产生恶劣政治影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为什么拉面帮总是聚众闹事,为什么警察不太愿意卷入纠纷,不说多,倘若一两百回民聚集起来打砸一下,就算警察能控制当时的局面,后面可能就会被民宗委和伊协弄得一身骚,搞不好,当事警察就要进班房了。所以只要是脑子还够用的警察,都应该能很快算清这笔账,因此警察的最佳策略就是,在没出现伤人事件的前提下, 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为维持现场秩序保安,对苦主表达一下同情,但同时与回民保持距离,不能激怒回民。至于受害者的实际损失,只能自认倒霉。

那么出现这种拉面馆纠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上海嘉定马陆镇给出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纠纷中,仲裁方有四方参加了会谈:统战部,派出所社、青海化隆县政府驻沪办事处、上海在沪西北清真拉面联络协调小组。作为一个上海周边的小镇,所谓统战部大概也负责民族事务,估计在这个案子里,统战部主任 就是提供场地,争取做个和事佬的角色。警察自然是带着耳朵来听结果。那么谁才是真正的法官?当然是青海化隆县政府。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个青海县城的驻沪办竟然在上海挥斥方遒,这么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当然不能归功于青海化隆县政府,很明显是它的后台民宗委。


上面这个例子,还有一个有趣参加方, 上海在沪西北清真拉面联络协调小组。这个小组的性质一望便知, 制定垄断性行业行规后,监管行业实施垄断,实际上起的作用就是业内的监察。和宁夏等地擅自成立的清真食品监察大队是一个意思。那么他们制定的《上海市在沪西北清真拉面行业自律公约》真是几个土包子弄得废纸吗?显然大家低估民宗委的实力了。下面这个案件的判决次,充分说明,这份公约已经成为法律上正式认可的量刑文件


这又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现象,一个上海法庭,居然把西北一个县,民间制定的一个垄断性质的行业行规,作为减刑的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所谓青海化隆拉面帮这一类的组织,是一个现有民族政策精心保护和孕育出来的怪胎,警察根本对它无可奈何。不从根上将其斩断,对现有民族政策进行改革,它只会越来越壮大,终将有一天会变成一个失控的怪兽。

题外话

1. 民宗委最新提出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正案,是一个促进少民移民城市条例,是一个鼓励少数民族异化的条例,是一个推广泛清真概念的条例,是一个索要绝对权力以便在非穆定居区内,内嵌式建立独立王国的条例。如果您有时间,请您去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投下您宝贵的一票。http://zqyj.chinalaw.gov.cn/index

重申一下以前的观点,这个条例是个以种族歧视为基础的法案,最好废除。倘若不能废除,就一定要加入制衡方,防止民宗委一方独大。为了将条例中可能的漏洞都给堵死,所以请一定填写意见,哪怕“废除整个法案“也是一个意见。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解读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139f0b0102wg3h.html

2. 请对在民宗委支持成立的各种带有民族或宗教色彩的所谓民间组织保持高度警惕,请参看这篇文章,看看民宗委的清真食品监察大队怎么就莫名奇妙的拥有了执法权。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139f0b0102wg5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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