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警方现场逮获现行犯,这种破案几率为百分之一百,称为第一等几率;
假如警方没有在现场逮捕凶嫌,但是有直接证人可以提供凶嫌的姓名和地址,警员可以轻而易举逮捕之,此为第二等几率;
假如现场的证人不能提供凶嫌的姓名,但是证人提供凶嫌及汽车特征,车牌号码,或是银行,商店,加油站等机构的录影机录下了凶嫌汽机车牌照,此为第三等几率;
如果在现场采集到指纹,DNA等重要证据线索,此为第四等几率;
如果在现场找到其他证据,如脚印,香烟头,汽车轮胎印或其他能提供侦查方向的重要证据,此为第五等几率;
如果在现场只找到微物证据如,纤维,毛发等,这些证据无法直接指出凶嫌,此为第六等几率;
如果现场只找到间接证据,如某些人作证嫌犯当天在案发现场附近等,此为第七等几率;
如果警方只能从线民处获取到间接证据,大部分资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此为第八等几率;
警方手上只有很少的资料,如死因,或者只看到一个黑影子等,此为第九等几率;
如果在现场找不到任何科学证据,又无人证,整个案件毫无头绪,此为第十等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