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上面的我也看,可是,毕竟龚是专家。
还要谢谢你推荐的那部电视剧,我一定会看。
我的观点我在前面也表述了,再重复一下:代议民主的议员代表选民,不代表政党,所以政党需要党鞭去说服他们投支持党魁的票,但是议员可以不听。
如果议员失去了党的支持,也没有什么,因为他应该听选民的,即使他会失去党的支持。因为,选民意愿高于党的意愿。如果党的意愿与选民意愿违背了,这个党还有什么“群众基础”呢?(我想,实践中,党也会考虑到这一点,不大会做出违背选民意愿的事情来。)
如果,他的投票,坚持了自己的良心,但违背了选民的意愿呢(假定,大多数人忘记了自己的良心,比如美国坚持奴隶制度)?选民将不再选举他作为他们的代表,这是他坚持良心所支付的代价。这是正确的做法。错误的做法,就是坚持选民的意愿,投下一个违背良知的票。
(但是,我想,实践中,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的选民,一般不会做出有损于良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