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客观存在以某种性质不是件随便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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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oami 于 2012-10-20, 19:44:22:

回答: 关于process和reality回whoami和网友 由 conner 于 2012-10-20, 16:26:54:

除非这个性质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姑且假设直接观察没有异议),
否则你首先至少要说明他是必须的,也就是说不引入这个概念
很多现象无法解释;这个性质还应当能通过其他现象直接或间接
验证,不能只是针对某个孤立现象,那样的话就不是哲学甚至连
科学都算不上,只能是个工程师的经验公式。
现在来看下雨这件事,你给下雨赋予的好坏性质,既不能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的方法测量,也没有除过解释人的感觉以外的其他
任何意义,在我看来完全是多余的。

下雨引起人的不同感觉,完全可以这样解释:下雨只需要有我们
所知道的物理化学性质,如潮湿、阴暗、泥泞等。根据现代
生物学心理学对人的了解,这些物理化学性质对处于不同心理状
态的人产生不同反应是完全可能的。你赋予下雨好坏的性质的
理由是什么呢?

现代生物学已经开始了解人的好坏感觉跟大脑里某种化学物质的
分泌有关。再深入下去,它无非是一些物理化学过程,这些过程
完全可以通过外界的物理化学作用激发出来,没有任何必要引入
一些额外的神秘性质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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