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eddie 于 2006-5-21, 09:48:45:
现在对傅新元教授等人的口诛笔伐正方兴未艾,并进一步演化到各种“举报”的程度。然而很遗憾的是这些所谓的举报大多是从猜测出发的,没有列出事实依据,属于意气用事,与事无补。
诸如:
傅等拥有美国国籍,不是“中国科学家”:可能性很大。但要举报,应该有傅或120人中多人拥有美国籍的确切证据,否则只是猜测。
傅等向美方雇主隐瞒其在中国兼职的事实:可能性很小。不说这些兼职都是公开的,光明正大的,甚至是大张旗鼓的作为,至少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去刻意隐瞒。美国学校只要对你在职表现满意,才不会在乎你其他时间都在作什么。
傅等在中美之间拿两份工资:这并不违法,甚至连也不违反道德准则。多项兼职的能人多得是,如大家比较熟悉的Steven Jobs。要举报这方面的问题,必须拿出涉嫌欺骗或渎职方面的确凿证据。
傅等拿多项工资未向美国国税局如实报税:可能性存在,但也不大。举报者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纯属臆测。(或只是一个空洞的恐吓。)
如此等等的“举报”,恰恰印证了傅教授等人对“媒体监督”的负面效应的种种担心,不足为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