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简单的事情就是不肯认个错,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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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ztiger 于 2006-5-17, 23:33:43:

回答: 代发刘刚老师发给本站的说明 由 justice4you 于 2006-5-17, 23:15:03:

只要不是你自己做的图,你必须给出其出处,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那图如何普遍,在哪找来都不能成为不给出处的借口。

人总不能陈凯歌到这种程度吧?还说该图在没有注明具体出处的情况下被广泛使用,所以他也不加注,大街上偷钱的也不少,难道这能成为你偷钱不犯法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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