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文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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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JT 于 2006-5-16, 21:24:32:

回答: 给中国部长们的信原来是用英文写的[ZT] 由 JJT 于 2006-5-16, 20:45:38:

>>看到云儿贴出傅新元教授的通信,想说两句。傅教授与其他教授们通过E-MAIL修改公开信。我虽然没有在其上签字,但也始终在E-MAIL的LIST上,所以,知道公开信修改过程。大家修改意见及签字都是以英文稿为准,中文翻译稿是最后加上的。所以,实事求是,英文稿才应该做公开信的原始文本。

竟然有人提出这样的说法,还说实事求是? 他寄给部长们的公开信是中文稿,后来中科院发表出来的也是中文稿,好像都没有说过要以英文稿为准吧?可以这样不负责任的吗?

亡羊补牢,是否可以请原作者再发一封公开信,澄清他的原意?要用中文写(因为120公开信的读者绝大部分看的是中文稿),如果是翻译的,一定要自己看清楚没有译错才好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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