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抄袭,詹森已经给了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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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krepswilson 于 2006-5-17, 12:38:18:

回答: 南开大学刘刚对《新语丝》举报抄袭问题的严正回应 由 justice4you 于 2006-5-17, 10:08:13:


是否属于抄袭,谁能回答?

詹森作为论文作者,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美国院士,最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经济学家之一,毫无疑问是世界上最有资格回答杨文是否抄袭的人了。下面詹森教授的揭发信原文的一段,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

“杨瑞龙和刘刚的文章剽窃痕迹明显,证据毋庸置疑。杨瑞龙和刘刚把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大量抄袭我作品中的内容和图表而不加注明。在专业的学术界, 有众所周知的国际学术行为标准。剽窃,尤其是如杨瑞龙和刘刚此例之明显剽窃,直接严重地违背最基本的学术标准。这属于盗窃,简单、明了,必须予以纠正。”


并且在首次揭发的帖子中也说了,不但抄内容,还抄图。

“杨文在讨论代理成本与信息成本的关系时完全抄袭詹文(英文版)17页到21页内容,包括杨文中图,完全抄袭詹文图一(FIGURE 1)。尽管如此,杨文并没有在论文中指出这些思想是由詹文首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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