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讲是“别有用心”的话,这个“法则”也应该适用于斑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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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5-12, 04:55:49:

回答: 一封牛头不对马嘴的公开信 由 水中划 于 2006-5-11, 20:50:08:

只有不用这个“法则”,才能对斑竹的言论也心平气和地看待。这也是所谓“就事论事”的君子作风。

不是讲不能“批判”所谓“别有用心”的文章,不过是要求手法更“高明”些。如果不能更高明,也只能讲作者的档次不过如此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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