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良心何在———评魏于全的基因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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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川四 于 2006-4-18, 01:45:22:

我早年在国内做过十年外科医生,现在在国外从事肿瘤治疗方面的研究。我想就魏于全先生的一些违背人类基本道德观的一些做法发表我个人的看法。

之所以不称之为魏于全教授或魏于全院士,是因为我认为他不配并且已经玷污了这些神圣的称号,作为一名曾在国外参与肿瘤研究,并有一定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魏于全应该很清楚地知道应该怎样珍惜病人特别是癌症患者的生命,和怎样科学地对待有临床潜力但还没有经过深入的临床前期研究的新的治疗办法。但是,他却违背基本科学道德观,无视患者的珍贵生命,把所谓的"基因治疗"广泛地无任何选择性地应用于临床病人,这不仅不能给病人带来确切的治疗效果,而且给病人及家属增添了无谓的巨大的精神负担,而换来的是他个人的青云直上。试问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果能称之为人)良心何在?试问作为中国一所较有名望的高等院校的四川大学,天理何在。

如果你的至亲不幸得了肿瘤,你会让他接受还没有通过动物实验的治疗方法吗?

现在被国际机构(比如FDA)认可的生物治疗办法仅限于白介II和干扰素等少数细胞因子、在个别类型肿瘤患者中。而大部分生物治疗方法还在临床前期和临床试验阶段。当然,作为医学研究者我们期待生物治疗能给肿瘤患者带来生的希望,但是我们必须抱着科学的态度,在经过严密的科学和临床试验后才可以在肿瘤治疗中推广。中国老百姓无条件地相信所谓的知识精英或权威,但是这些权威必须本着对老百姓的生命负责和对自己的良心负责的态度,来推广和开展新的治疗方法。这尤其适用于像魏于全这样的曾在海外学习而知道别人是如何对待生命的人。

不同的科学观点可以争论,怀疑有学术造假可以调查,但贻误了病人的正常诊治或利用不成熟的技术赚取病家的钱财是无法弥补的。有了最基本的为人的良心,才可能有作为科学家的学术良心。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不知者不为过”。但是明知故犯者、特别是不科学严肃地对待病人的生命者终究会受到谴责的。公众的谴责可能被指责为诬陷,但自己良心的谴责将会使自己痛不欲生。

作为一名曾经在国内工作过的肿瘤外科医生,我深为曾被魏于全治疗过的肿瘤患者感到痛惜。在90年代初期,在白介II和干扰素等生物制品还没有通过动物实验的时候,在国内多家医院内这些制剂已经被广泛地应用于临床。我现在回想起来,为当时的所作所为深感内疚。我多么的希望让我们广大的医疗工作者和患者知道我们应该怎样的珍惜生命,正像国家现任领导人所强调的"以人为本"一样。因此我认为,如果没有足够的知识和广泛的见识,而把一些所谓的"先进治疗"应用于患者似乎还可以谅解。但是像魏于全这样,明知故犯的,总有一天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请问魏于全先生,你知道秦桧是怎么死的吗?

我声明我和魏于全或司履生没有任何个人关系,以上仅是我个人对作为一个临床或医疗科研工作者所必须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观的一点看法。

张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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