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4-13, 01:00:05:
回答: 魏院士能明白过来这“两件事儿”,可能还多亏了您的教诲 由 Yush 于 2006-4-12, 23:58:00:
魏的事情搞得太功利了。以他的背景,搞临床是个“犯罪”。其本人毕竟是喝过些洋墨水,知道其中的利害。可是医院和大学就差了。尤其是四川这种“边远”地方,优势就是可以“骗”百姓,敢往人身上用。这也是个中国特色。
是患者的利益第一,还是患者的“癌症”不过是魏出名的道具,这是一个根本的问题。而且这也不是魏一个人的问题,华西一个医院的问题。能够澄清这个问题的,也只能是依靠“手续的正确”,即第3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