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功耀不厚道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说了白说 于 2007-02-19, 00:08:12:

张功耀先生连发两文,就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的一起医疗事故进一步阐述了反对中医的观点。我看后有些不同看法。

张文的第一个观点是应该尽快终止中西医结合。据该文描述,在患者的整个治疗过程中,除就诊于一所中医医院,及患者所在科室主任为中医出身外,见不到一点中医的影子。众所周知,现在的中医医院绝大多数是挂羊头卖狗肉,很多临床一线医生实际上是医学院毕业。此患者作的是肛瘘切除手术,并非张功耀所提的中医“挂线疗法”。作者未说明主刀医生是中医出身还是西医出身;患者术后的治疗如导尿、用镇静剂、抗感染也均为西医疗法。这样的医疗事故在正规的西医医院(本无此说法,相对中医院而言)也屡见不鲜。左肾病变切除右肾;两患儿同时手术,结果该切甲状腺的开了心脏,该开心脏的切了甲状腺。这样的荒唐事不都发生在西医医院吗?肛瘘手术术后尿潴留是常见并发症,尤其是合并前列腺增生的情况下。术后四天仍不能排尿,很有可能是手术或麻醉过程中损伤会阴部或盆内神经,或前列腺充血压迫。这是在任何一所西医医院都有可能遇到的情况,作者有何根据提出“用中医思维和方法对待科学医学,没有不出问题的”呢?作者能说明此案例中主治医生用了什么样的中医思维和方法吗?

第二个观点是中医医院建设不符合“系统化”原则。应该指出的是,医院建设并非都要象张功耀所要求的那样“系统化”,各色专科一应俱全,这在中、西医医院都是如此。有很多西医专科医院(包括一些三甲医院),对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处理不了的,要请外院会诊,这是很常见的情况。在中医院目前发展难以为继的情况下,重点发展某些特色科室,完全无可厚非。张功耀由此得出结论“中医不是任何意义上的系统医学”是没有道理的。

张功耀最后指出病人应有知情权和被救护权。这是一个普遍的医学伦理问题,没有中、西医院之别。病人在某中医院被剥夺了知情权和被救护权,不能成为反对中医的理由。

张功耀既非患者家属,也非经治医生,他对此事件的全部了解来自于患者家属在网上发表的一封控告信(见附录)。比较两文可发现,首先,张功耀故意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即患者自行到湘雅一医院(一所正规西医医院)就诊时该院为他作了膀胱造瘘术。术后三天即出现重症感染,一周后死亡,直接死因是肺部感染合并心衰。中医院荣新奇为自己辩解“谭先生去世不是因为肛瘘手术造成的,而是在湘雅膀胱造瘘后引起感染无法控制而去世的”。在没有医疗机构作出事故鉴定前,我们至少不能完全排除湘雅一医院的责任。其次,患者家属指责荣新奇在未查看病人的情况下给病人用了镇静剂。实际上尿潴留并非镇静剂使用的禁忌症。不同种类的镇静剂有不同的副作用。在病人烦躁不安、精神紧张的情况下短期小量使用某些镇静剂并无不妥。而张功耀在不了解患者当时具体病情及镇静剂种类和剂量的情况下武断地认为“4天屙不出尿,给镇静剂,不知世界上还有哪所医院是这样的”,实在是对相关医学知识无知的表现。最后,患者家属重点指控该院外科大夫谢维常在未看病人、病人已有严重感染的情况下停用抗生素。从该院网页可知,谢维常专做各类普外手术,有理由推断他是西医出身。而张文再次忽略了这一点。

张功耀为什么重点关照这位荣新奇呢?原因很简单,据他自述,“荣新奇教授打电话给《三湘都市报》,向我‘下战书’,要我到他们医院去考察一个月”。张倡导废除中医,而荣不同意他的观点。

我毕业于医学院,也基本同意张功耀的中医应该逐步退出国家医疗体系的观点。但在论证自己观点时,还需有理、有据、有节。对这起医疗事故,我们更应该谴责的是相关医生医疗水平欠佳,缺乏职业道德,而非任意发挥,无端指责中医,为自己的观点服务。张功耀仅仅根据一封网上的控告信,对与自己有学术观点之争的人指名道姓、横加指责,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无的放矢而大加鞭挞,实在不是学者之所为。

饶毅先生说,无可靠事实根据,或者对自己不懂的东西,大发议论,甚至把自己的无知变成他人的罪过。那是无知无畏,不是有德有言。

饶毅先生还说,专为狭隘自身利益说话,那是闹骄气,不是有德有言。

综观张功耀之文,实非有德者之所言。


附录:

1. 曾向我下战书的荣新奇拒绝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张功耀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在全国“中医存废之争”如火如荼的时候,湖南省
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荣新奇教授打电话给《三湘都市报》,向我“下战
书”,要我到他们医院去“考察一个月”。显然,我是不可能去他们医院“考察
一个月”的。别说一个月,去考察一个小时也是浪费时间。

  最近,网络上曝出,正是这位中医背景的荣新奇教授,给一个患者做一个非
常简单的肛瘘外科手术,居然都不成功。并且还振振有词地回答患者亲属:“谭
先生有肛瘘、有前列腺增生,这就是不健康,就是有病!任何一种疾病发展到一
定程度都可夺去生命。因肛瘘、前列腺病本身造成死亡的病案在各个医院都有,
只是你不在这个专业,不懂罢了!谭先生去世不是因为肛瘘手术造成的,而是在
湘雅膀胱造瘘后引起感染无法控制而去世的。这一点你应该明白而不明白啊!”

  这种说法跟古代中医生“治得了病,治不了命”的江湖语气是一路货色。众
所周知,所谓“你不懂”也是中医生的口头禅。可是,根据世界医学会1949年通
过的《医生道德守则》,医生必须以病人听得懂的语言向病人或病人家属介绍病
情和治疗预后。所谓“你不懂”,不应该成为中医界不负医疗责任的托词。也就
是说,即使病人再不懂,荣新奇医生也有责任向病人及患者家属说明病情和治疗
预后。因为病人有关于病情和治疗预后的“知情权”。

  熟悉肛瘘外科手术治疗的读者知道,肛瘘手术治疗的最坏预后是“大便失
禁”,不会出现死人的结果。肛瘘如果自身恶化,转变为肛门直肠癌,那是病程
问题,不是治疗问题。换句话说,肛瘘在治疗过程中,如果不出现重大意外,应
该是不会死人的。湖南省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的辩护人用“病程问题”掩盖
“治疗问题”,明显属于推卸责任。

  按照我的看法,湖南省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应该对“治疗问题”负责。
病人出现危重情况后,紧急送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病人所接受
的是“抢救”,与通常意义上的“治疗”概念有所不同。任何医院都有抢救病人
的义务。湖南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以“膀胱不是在他们医院破裂的”为由,
暗示责任应该由中南大学附属湘雅第一医院负责,实在缺乏起码的道德。

  事实很明显,病人是在湖南中医研究院第一附属医院转危的。这么一个只需
要局部麻醉就可以完成的手术,居然转成“危重病人”,转危以后医院又不及时
组织抢救,责任该由谁负,每一个有良知的读者心里都十分清楚。

  我想,有了这样一个医疗事故案例作为蓝本,我就更加没有必要去他们医院
考察了。

  关于这个医疗事故的讨论,可以看下面这个网站:
  http://www.17315.com.cn/bbs/dispbbs.asp?id=11473

  关于荣新奇的头衔(中医界的人士头衔是最多的,也是最值得蔑视的),可
以看下面这个介绍:
  http://www.hnzyyy.com/myt/show.aspx?personid=163

(XYS20070209)

2. 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施行肛瘘切除手术失败说明了什么?

  张功耀

  网络上传出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施行肛瘘切除手术失败的消息,使得
稍微有点医疗常识的人都感到惊讶。

  肛瘘(anal fistula)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早在公元前4000年前,古印度的
吠陀医学就记载了这种疾病,并介绍了根治这种疾病的方法:先用油灌肠,迫使
患者尽量排除粪便,然后用窥肛器撑开肛门,对肛瘘施行烧灼或切除。然后,敷
上创伤药,每天换药两次,直到痊愈。欧洲最早记载这种疾病的文献可见于《希
波克拉底文集》(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后11世纪,欧洲对这种疾病的治疗计
有“烧灼法”、“切除法”和“紥线法”。中医对这种疾病似乎不那么重视。有
人曾经推荐用莲子壳烧烟熏烤肛门,辅以内服青蒿鳖甲汤之类进行治疗。由于我
国对医学书籍出版管理不严,这些方法至今还在一些不良的中医书中被推荐。但,
它们都是毫无效果的治疗。中医对这种疾病比较能够与西方和印度接轨的古代疗
法,可见于明代徐春甫撰《古今医统》所记载的“挂线疗法”:以芫根煮线挂破
肛瘘。其方法为:“用草探一孔,引线系肠外,钻锤悬取速效,药线日下,肠肌
随长,辟处即补,水逐线流。”事实上,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医院在施行这种挂线
疗法。只不过,现代中医生的挂线疗法,不再用药煮线,而是改用抗生素消炎了。

  现代医学认为,肛瘘是肛窦炎引起的,手术切除瘘管是最可靠的治疗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这种手术太小,“经济效益不高”,所以,我国承担医疗任
务较重的大医院一般都不大愿意接治这种病人。中医医院和私人诊所,则基本上
都开设了这样的科目。因此,我国的肛瘘患者恐怕都得去中医医院接受治疗。

  手术切除肛瘘并没有严重的预后。如果手术不成功,最危险的不良预后是肛
门括约肌受创严重而导致“大便失禁”。像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把一个肛
瘘病人最后“治成”重症肺炎而最后死亡的病例,大概是人类有文字记载这种疾
病以来所仅见的。

  根据患者家属的控告,患者谭赞从入院到死亡经历了以下一些过程:

  2005年8月15日患者步行至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手术。术前各项
检查仅存在前列腺增生,其他脏器各项功能均正常。

  8月17日上午10点,患者接受肛瘘切除手术,术后因骶麻引起导尿困难,一
直延续到8月22日晚7点(4天不屙尿,谁受得了)。患者家属多次向医生反映情
况,要求救治。面对患者家属的请求,医院方面的作为是:

  第一次,22日晚7点半左右,请来会诊的某外科医生未进病房检查病人。

  第二次,晚8点左右,该院肛肠科主任荣新奇教授(湖南中医药大学78级毕
业生),在未查看病人的情况下开出医嘱,给病人注射安定镇静剂。(4天屙不
出尿,给镇静剂,不知世界上还有哪所医院是这样的?)

  第三次,23日凌晨2左右,由于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家属多次哀求值班医
生给创伤科彭主任打电话请求会诊和急救,但该医生以要病人做B超和CT等借口
推托前来会诊。

  23日下午2点30分,病人及家属于凌晨2点30分左右要求转院到湘雅附一医院
急诊,并请求院方派急救车帮助病人转院,但院方回答没有救护车。病人家属只
好自己打120求救,在没有院方医护人员,没有担架的情况下艰难地爬上120急救
车。

  24日,由于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没有按规定派医生携病历护送病人急救,
湘雅一医院无法收留病人住院。患者不得已重新回到中医附院继续治疗。

  26日,患者出现肺部感染,咳嗽和咯血,医院分别请泌尿外科主任谢维常和
心内科主任解发良会诊。但医院没有对病人出现新的病情转化有任何作为。

  27日被转至湘雅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抢救。

  抢救3天无效,病人于8月30 日不幸死亡。

  这个失败的病案至少说明了以下三点。

  第一,应该尽快终止“中西医结合”。

  自从我国推行所谓“中西医结合”以来,西药医生不遵守严格的西医方法,
而用中医思维和中医方法判断和诊治病情,没有受过严格的科学医学训练的中医
生,滥用西医方法治病。这种情况,已经在我国形成了医疗思维和方法的严重积
弊。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危害极大。笔者认为,任何形式的“中西医结合”都应该
停止,不应该继续进行下去了。在韩国、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西兰、
澳大利亚和所有西方发达国家,国家体制内的西药医生,必须根据科学医学的要
求诊断和治疗疾病,不得使用任何土著医术;土著医生也不得使用任何西医西药
方法治病。唯独我们中国一直推行这种“中西医混杂”的所谓中西医结合,使得
患者蒙受了许多完全可以避免的伤害。我们完全可以吸收这些国家处理科学医学
与土著医学的关系,来处理中医与西医的关系。

  像谭先生的这个肛瘘,在施行手术切除的时候,需要进行麻醉。而如果小剂
量麻醉(利多卡因5~10 mL)和常规剂量(利多卡因15~20 mL)出现尿潴溜的
概率都是比较小的(分别<7%和<12%)。一般在手术后潴溜时间为2小时。尿潴
溜时间较长的可能在6个小时左右才能排尿。像谭先生这样4天都不排尿,实在不
是一般意义上的尿潴溜。用中医思维和方法对待科学医学,没有不出问题的。

  第二、中医医院建设不符合“系统化”原则,必须尽快纠正。

  中医一直口口声声自称自己属于系统医学。可是,通常的中医医生,要么
“包医百病”,要么高度“专门化”。像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这样的所谓
“三甲医院”,由于医疗技术不能进行系统化配套,对于在切除肛瘘之后出现尿
潴溜,便束手无策了。病人要转院急救,连辆救护车都没有。26日,病人出现
“呼吸困难”,医院在会诊的时候,连个呼吸科的医生也没有。从常规治疗到紧
急抢救,这所“三甲医院”所需要的各科室系统配合几乎为零,完全不符合“系
统医学”的要求。

  作为医院,从检验、诊断、护理、治疗到紧急抢救,必须达到各科室相互配
合,系统管理有序,调度灵活。不能达到这个系统化要求的“医院”,只能降为
“诊所”。然而,遗憾的是,我国的中医医院,尤其是那些推行“纯粹中医”的
中医医院,在医院建设中缺乏起码的系统配套。这个病案说明,中医不是任何意
义上的系统医学。

  借此机会,我再次呼吁,尽快把全国所有的“中医医院”都更名为“医院”,
按照现代医院的系统化要求进行建设和经营。

  第三、病人权利保障立法缺失。

  病人权利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议会的重视。可是,我国至今还没
有启动这样的专项立法程序。就谭赞先生的家属在网络上所披露的内容看,病人
谭赞所应该得到的权力没有得到。

  一是知情权。病人在手术后出现尿潴溜,明显是由于治疗过程引起的,不是
病程本身所具有的。病人有权力知道,为什么病人在接受手术后会出现尿潴溜?
是不是用药过量引起的?其次,病人在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转为“肺部感
染”,这也是病程之外发生的事情,患者和患者家属有权利知道其中的原因(包
括医院环境的原因)。

  二是被救护权。既然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已经收治了谭赞先生,则从
患者与医院建立治疗和被治疗的关系开始,患者就有权利享受被医院救护的权利。
这些被救护权利包括病程恶化和治疗过程引起意外两个方面。可是,当谭先生的
病情出现这些突如其来的变化的时候,病人谭赞并没有享受到医院方面应有的救
护。

  我国创办的中医医院,绝大部分不符合现代医院建设的要求。为了人民的生
命安全,我们应该紧急行动起来,从思想上、方法上、体制上彻底揭露当前我国
中医医院运作和管理上的严重弊端,阻止这些已经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继续累积
下去。

(XYS20070218)

3. http://www.17315.com.cn/bbs/dispbbs.asp?id=11473

建国以来闻所未闻的奇闻!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住院病人竟然要自己拨打120自救!
肛瘘病人重症肺炎致死!

各位患者朋友: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市民我叫刘雪玲。我丈夫谭赞先生因治肛瘘入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附院),由于院方医德医风低劣导致感染重症肺炎而死亡的医疗事故,已经引起了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侨联和国内外新闻界的重视与关注。人们悉知详情后,无不纷纷指责院方,并替死者鸣冤。现将情况如实陈述如下:
我丈夫谭赞先生因肛瘘I级内痔,于2005年8月15日步行至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附院)住院手术。术前各项检查仅存在前列腺增生,其他脏器各项功能正常;8月17日上午10点进行肛瘘和痔疮手术,术后因骶麻引起导尿困难。并出现劣质导尿管自行脱落情况。
8月22日晚7点开始出现排尿困难,小腹疼痛,难以忍受,经我多次向医生反映情况,要求救治,
第一次,晚7点半左右,请来会诊的某外科医生未进病房检查病人,
第二次,晚8点左右,该院肛肠科主任荣新奇,在未查看病人的情况下,开出医嘱,给病人注射了对于诊治急性尿潴留无任何诊疗作用的安定镇静剂。
第三次,  23日凌晨2左右,由于病人情况越来越严重,家属多次哀求值班医生给创伤科彭主任打电话请求会诊和急救,但该医生以要病人做B超和CT等借口推托前来会诊。从这以后,不管家属和病人如何请求,中医附院这座省三甲医院除一位值班医生外始终未有医生前来诊治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减轻病人的痛苦。急性尿潴留显属急症,医院应当及时处理,医生应随叫随到,但事实上从晚8点钟至深夜3点的7个小时内没有任何其他的医生前来会诊或查看。病人膀胱在肿胀,他在痛苦中挣扎,眼看活生生的人将要被尿憋死,在万般无奈之下,病人及家属于凌晨2点30分左右要求转院到湘雅附一医院急诊,并请求院方派急救车帮助病人转院,但院方回答没有救护车,病人家属只好自己打120求救,在没有院方医护人员,没有担架的情况下艰难地爬上120急救车。该事实有120 出车记录和病人120 发票为证。湘雅一医院在接诊后15分钟内立即作了膀胱造瘘手术排尿。(有湘雅一医院病历为证)可见病情之急迫!住院病人在省三甲医院住院,院方无医务人员救治致使病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自己拨打120急救车急救,这在建国以来是闻所未闻的!由于病人被逼拨打120自救,中医附院并没有按规定派医生携病历护送病人急救,湘雅一医院当时无法收留病人住院。于是不得已,我丈夫回到中医附院继续治疗。8月26日我丈夫出现肺部感染,咳嗽,稍许咳血,且加重,医院分别请泌尿外科主任谢维常和心内科主任解发良会诊,指导和诊断肺部感染疾病,(应该有呼吸科医生会诊),实属错误,特别严重的是外科谢维常主任在未亲临现场,询问病史,做体格检查的情况下,做出停用全身抗生素的治疗意见,是一种误诊误治行为,导致病人肺部感染日益加重,直至8月27日被转至湘雅医学院抢救。
转湘雅一医院后,很快被确诊为重症肺炎 I级呼衰,立即使用了“益他欣针”“复达欣针”“美平针”等高档头孢类抗生素治疗,但由于中医附院停用抗生素的错误治疗,湘雅一医院面对病人也回天无力,致使我挚爱的丈夫谭赞先生于8月30 日不幸死亡。
由于中医附院的种种过失,致使病人活生生地走进医院,而出来时冷冰冰的尸体,这个事实令死者家属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和不可饶恕的!
根据以上事实,湖南省中医研究院附属医院在我丈夫谭赞先生的治疗过程中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医德低下,并存在严重过错。肇事医院从2005年10月后至今,甚至在省卫生厅中医局的调查期间,从未主动与死者家属联系。在省卫生厅的监督处理下,该医院的2份文件中只字未提如何解决与患方的问题。可见肇事医院对此事件的漠视。中医附院至今未对死者家属表示任何歉意。医院医务科苏科长,曾对我们咆哮说:"我们医院对于你丈夫的死亡没有任何医疗过错,没有任何责任。”主任医生荣新奇曾无情的告诉我们:“如果病人不是在我们医院膀胱破裂而导致死亡就不是我们医院的责任”;该院法律顾问曾坚决的告诉我们:“医院认为没有协商的可能。”(所有会面均有现场录音。)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弱者永远是失去至爱亲人的家属,最痛苦的也是我们。我是没有能力去对抗任何一家医疗机构的,在已经查实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难道严惩肇事医院,就比登天还难?难道肇事医院向患者致歉,就根本不可能?
患者朋友们,我相信民心的公正。我请求请您用您正义的心支持我,为保证您和您的家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到这家草菅人命的医院就诊,该医院是不负责任,没有医德的医院。我希望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不再您和您的亲人身上重演。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保障,不要选择这家医院。
      
您的朋友: 刘雪玲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