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方说的至少在化学领域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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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sup 于 2007-02-15, 10:51:00:

回答: 今天闲,也来说说署名 由 viffer 于 2007-02-14, 23:40:56:

其它领域可能各有自己特色,比如理论物理(俺不太敢肯定,只是道听途说). 但对于化学,只要写过paper,应该都心里有数的.

还有一点,第一作者一般都是文章的实际撰写人.

另外,一本期刊杂志里面,如果27篇文章里面有20篇都符合老方说的惯例,你还能说这不是公认的惯例吗?

当然,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惯例(convention),不是Law. 所以,能举出反例来,一点也不奇怪.关键是你得看大多数吧(>50%?).

感觉老方说话越来越谨慎了:一开始就言明主要针对他的生物化学领域.说话谨慎是好事.但也没必要过于束手束脚--按照老方的个性,应该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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